等通完電話,警察問我,“你有什麼可以證明自己的身份嗎?”
“我……”
警察的話,讓我愣住了。
我怎麼能證明我是紀兆銘的未婚妻?
警察似乎看出我無法證明,就說,“對不起,你無法證明自己跟院長的關係,我就什麼也不能告訴你。”
“女朋友怎麼證明啊!”
我急了。
“對不起,這是規定,你不要為難我。”警察說完,轉身就想走。
我見他背對著我,一秒都沒遲疑,翻過警戒線,直接向醫院裡衝去!
“站住!”
剛才那個警察的聲音在我身後響起。
我根本管不了這麼多,直接往裡衝,到了門口,我彎下腰跨過警戒線衝到走廊裡。
整個走廊空空蕩蕩,一個人都沒有。
一時間我不知道該去哪裡。
在我遲疑的時候,警察已經追上來,直接用擒拿壓住我的胳膊,大吼,“你是不是記者!”
“不是!”我的胳膊被警察扭著壓著,回不了頭,隻能說,“我真的是院長的未婚妻,他昨天到今天都沒回來,明天是他的生日,我很擔心!”
我知道,想跑,是不可能了。
警察聽了,遲疑了一下說,“那你有你們的合照嗎?”
合照?
我仔細想了想,搖了搖頭,“沒有。”
“合照都沒有,你給我說你們是男女朋友,我怎麼可能信!”警察怒了,“我看你就是個記者!”
他說著,直接拿出電話,撥了個號說,“你們來個人到光銘醫院來,我這抓了個記者。”
我急了,“我真的不是記者!我是設計師,我能證明!”
“設計師?”警察放開我,“你證明一下。”
我趕緊拿出手機,從網上找了我以前的有些新聞給警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