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咱們東湊湊西湊湊,大不了再借點,湊夠一百兩銀子,在村裡買地建個宅子,再辦一場婚事也綽綽有餘了!”
“到時候啊,把銀錢和宅子都交給元紹,讓他拿來給福兒做聘禮,面子上不就成了?”
孟大叔皺起眉頭:“話是這樣說沒錯,可家裡存的銀子是給你娶親用的啊,給了元紹,明年出師的時候,你怎麼向他家姑娘提親哪?”
何況這裡面的錢,一部分是給孟二哥娶媳婦兒用的,一部分是孟福兒的嫁妝!
孟二哥撓了撓頭,不好意思地道:“小彩說了此生非我不嫁,她今年才十六哩,還是福兒的婚事更着急一些。而且小彩是個貼心人,我仔細與她說清原因,她一定能理解的。”
“我和小彩都還年輕,晚幾年成婚也不礙事,而且爹你放心,等我出師了以後定能聘上木車行的工作,兩年就能把娶媳婦的銀子賺回來!”
房間外,李元紹聽得心情複雜,下意識握緊了拳頭。
孟家在銀錢上本不該這麼拮据的,福兒當初玩老虎機從他這裡贏了三千兩銀子的彩頭。
可孟家夫妻厚道,知道他脫離李家,求學辛苦,又有妹妹要養,說什麼也不肯收下這筆巨款,後來更是背地裡把銀票全都給了李夢娥。
李元紹平時忙於學業,周末也會勤工儉學賺錢,不見得每周都會回城。
但是他賺了錢以後,都會拖熟人幫忙給李夢娥送生活費。
於是孟大娘就讓村長家的那個知根知底的小子,也就是朱嘉陽,替她把銀票給李夢娥送去。
因為每次金額數量不是很大,李夢娥也不知情,還以為是哥哥拖同窗送來的生活費,就收下了。
還是很久以後,李元紹偶然和妹妹清點起收入開銷的賬本來,才發現不對勁。
但這部分錢,李夢娥用來投了金王妃在南郊的一處鋪子,三年內都取不回來。
孟家人應當是知道這件事,以為他們兄妹沒錢了,才會想拿自己的錢給他做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