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7章(1 / 1)

第3307章

對於小琉球皇莊突然南侵及後來後龍溪-南勢溪之間出現不戰不和----大肚番不會主動與入侵者議和,而小琉球保民團也沒得到跟大肚王國進行談判的授權----的情況,荷蘭人一無所知,因此,台窩灣的荷蘭人並沒有意識到荷蘭東印度公司與大明之間戰爭已經迫在眉睫了,依舊按照既定計劃仍在執行對濁水溪以南各平埔番村社及大明移民據點的徵稅。

1640年代以後,台灣殖民地的行政支出不斷地暴漲,收入也逐漸從轉口貿易轉移到本地稅收,為此,荷蘭人向統治下的各族百姓橫徵暴斂,開徵了包括人頭稅、稻米稅、烏魚稅在內的二十餘種稅費,每年收取的稅賦總額超過15萬荷蘭盾。

此時1荷蘭盾約等於10克純銀,也就是說1兩金花銀約等於3.73荷蘭盾,那麼15萬荷蘭盾就相當於40214.5兩白銀;要知道,小琉球王莊成立后,原本去往台南的福建移民大多被收攏去了台北地區,所以,眼下在荷蘭人統治下,濁水溪以南只有不足8000個中國移民和另外30000+的土著,每年4萬兩的稅賦,就等於每人每年要交一兩銀子以上的稅----土著也許沒有交那麼高的稅,但土著減少的部分只看加在了大明移民的頭上----足以讓荷蘭治下的百姓苦不堪言了。

正是因為受夠了荷蘭人的盤剝,所以,聽說西廠人員是準備推翻荷蘭人統治的海上豪傑后,台南的大明移民就給予必要的掩護。

啥?西廠為什麼不直接用大明官府的旗號呢?

之所以,西廠不打出大明官府的旗號,主要是怕不小心走漏了風聲,引起了荷蘭人的警惕!

不是說,台南大明移民都給了必要的掩護,又怎麼可能意外走漏風聲呢?

正所謂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雖然大多數的中國移民都對荷蘭人恨得牙根痒痒,但也有人對荷蘭人喜歡的不得了,願意當漢奸的,這不,十八芝成員何斌就因為充當了荷蘭人的包稅官,而賺得盆滿瓢滿的,所以,當何斌知道海上有人來搞事,便意圖向荷蘭進行密報。

而像何斌這樣的漢奸還不止一個,好在,西廠對這些人的情況也算是了如指掌,所以,第一時間就對他們進行了必要的防備,總算沒讓消息走漏了。

但防住了一個兩個,未必能全部防住----某些漢奸平日里不顯山不露水的,誰知道關鍵時候會不會賣國求榮啊----所以,西廠的密諜們便捏造了海盜的身份,以便消息意外走漏后,能混淆荷蘭人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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