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聊了幾句後,鄭婷離開去忙了。因此,時笙也證實了自己的想法。收購的消息並沒有公布於眾。
主編出來尋她們,大概說了一下情況。
薇薇婭在第一場比賽的時候就看中了她們,那個時候就很想和她們簽單。但是被經紀人給拒絕了。
然而薇薇婭暗度陳倉,想先斬後奏。沒想到現在被知道了,就和經紀人又起爭執。
不過最終還是妥協了。薇薇婭答應經紀人接了一檔真人秀的節目。
聽完之後,時笙和池芃芃對視一眼。深刻覺得還是自己的小世界好。
古語有雲,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然而,現在世界上的工作種類千千萬萬。總有你不知道的,想不到的。
明星也不是表麵上那樣光鮮亮麗而已,更多的是拘束,規定,不自由。
條條框框往裡懟,似乎一切為了觀眾,為了流量,說白了還不是就是為了錢罷了。
經過主編的調解,經紀人的情緒得到穩定。在時笙和薇薇婭談合作時,經紀人也忍著沒發飆。
即便如此,經紀人最後告誡的時候語氣不是很好。“合同看清楚,一個月最少兩條,一定要保持原創,杜絕雷同。否則違約金十倍。”
杜絕雷同?池芃芃問時笙什麼意思。
比如,這個月的禮服和上個月的差不多,款式差不多,隻是顏色變了。
時笙和池芃芃兩人仔細看了合同後,確定無誤。雙方各自簽訂合同。
“合作愉快。”薇薇婭主動握手。
“能得到你的支持,是我們工作室的榮幸。謝謝你。”時笙回應。
“這個圈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很需要你們這樣的人才來帶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