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來說,我媽媽還是安全的,這讓我鬆了一口氣。
但蔣思思又和我說,因為證據確鑿,要想真的幫我洗脫罪名,還需要時間,所以要我在裡麵等著。
除此之外,我也沒有彆的辦法。
我隻能相信蔣思思,相信我能出去的。
一連待到第三天,警察將我從臨時拘留室裡放了出來。
我以為我是洗脫罪名了,便問道,“是不是找到那個凶手了?是誰?”
可警察臉上麵無表情,“林小姐,你不用賊喊捉賊了。”
這話就是認定我是凶手了,我趕緊搖頭,連聲道,“不是,你們搞錯了,我真的不是凶手,我沒有作案動機啊!”
南夫人對我那麼好,我怎麼可能還去害南夫人呢?
“這句話對我說沒用,你還是留著在法庭上去說吧。”警察頷首道,又說,“先跟我去問詢室吧,有人要見你。”
糊裡糊塗的,我就被警察帶去了問詢室裡麵。
因為目前我已經坐實了殺人犯的罪名,所以警察也不敢將我給鬆開,將我固定在椅子上,這才請那個人進來。
我背對著門口,隻聽見腳步聲,想要扭過頭去看到底是誰。
一麵嚷嚷道,“真的不是我,你們搞錯了,我沒有殺人,我是被冤枉的。”
“你真的是被冤枉的嗎?”身後有人輕聲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