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佑之,是個有錢人家的少爺,從小就有花不完的錢的那種。
在我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去世了,我一直跟著家裡的老頭子長大,但是老頭子是個隻知道工作的人,而且對我還特別嚴。在我長大一點後,還限製了我的花錢額度。
曾經,我為了吸引他的注意,考過學校的第一,他卻隻是說了句“很好”,之後我又考了個倒數第一,目的還是吸引他的目光,然後我被揍了,揍得很慘。
所以,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敢考差了。
後來,我考上了大學,是隔壁市的最好的大學,可是他不管我,隻讓助理幫著我去報道,我不開心,所以也不去上課,反正我用不大那些東西,隻要能拿到學分就行了。
我渾渾噩噩的到了大二,然後遇到了以後將會和我共度一生的女子——陸清晚。
陸清晚戴著麵具在台上唱歌,她不知道當時的她有多讓人著迷,那是一種神秘感引起的著迷。她唱的歌是我從來沒有聽過的。原本酒吧無緣無故改了主題我有些不開心的,但是現在卻覺得似乎更好一些。
我和那些“哥們”打賭,輸了,我選擇了大冒險,然後這個大冒險的對象竟然是陸清晚。
我當時其實是有些開心的,借著玩遊戲的名頭來親近她。但是卻被她給繞暈了,我才不會承認陸清晚當時的分析很有道理呢,雖然她的話不好聽,可是仔細一想,似乎真的是這麼一回事,那就是我在拿著錢被人嫖。
很好,她再次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後來,我總是來酒吧聽她唱歌。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總覺得她總是在看我,在我身上停留的目光多餘其他人,這讓我有些自豪,看吧,我也是有吸引人的地方的。
於是我請她喝酒,她答應了,就在我以為她其實這是和其他女人一樣的時候,她再次把我給說了一頓,並且點出,我隻是個冤大頭,而且還是那種被哄騙的冤大頭,讓我氣的不行。
我請她喝酒,她卻自己掏了錢,並且她的話裡似乎藏了什麼東西,但是我不知道。
我本來以為,這個人拒絕讓我花錢隻是偶然而已,畢竟每個人都喜歡錢。然而在把她介紹給我的其他朋友的時候,她再次拒絕了問道小費,而且說的還十分在理,我竟然無法反駁,這是我第三次在一個人身上送錢送不出去了。
後來,宗飛斌起哄讓她摘麵具,其實我當時也是有些蠢蠢欲動的,隻是見她不願意,我竟然就妥協了。
隨後我的朋友勸我,說這是一個女人的心計,但是我覺得這是她的本性,她缺錢,卻不會去拿不屬於自己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