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報告是在第四天出來的,而這四天,店沒法開,以前的老客戶也跑的七七八八,真的是太難過了。
一大早鄭家人和受害者的弟弟都在派出所等著,因為檢驗報告出來是直接給公安局發傳真,這樣他們就能第一時間得到回複。
時間剛指向十點鐘,派出所的傳真就響了起來。
所有人都湧了過去。
警察拿著化驗單看的頭暈眼花,抬頭看了一圈,蕭言走過去接過化驗單。
他有些緊蹙的眉頭舒展開。
“不是食物中毒,是藥物過敏。”
一句話,基本上就已經將鄭家人無罪釋放了。
受害者的弟弟頓時喊道:“怎麼可能,你們警察不能幫著他們啊。”
警察瞪眼:“你那個眼睛看到我們幫著鄭家了,這個報告是從北市發來的,你有本事追到北市去啊。”
受害者弟弟一時間慌了起來,不知道改怎麼反駁。
“那……那賠錢?”
“賠什麼錢,人家的東西沒問題,是你們自己吃錯藥還害的人家這麼慘,人家不找你們麻煩救好了,還賠錢。”
在鄭邦民和林昭鬆了一口氣的時候,鄭樂樂的眉頭卻是皺的更緊了,湊過去一起看化驗單。
“維生素C過敏?”
“對,李泉(中毒者)對維生素C過敏,吃了之後會出現腹瀉腹疼類似食物中毒的症狀,會很容易被誤認為是食物中毒。”
“那那個塑料瓶子?”
“那個塑料瓶子裡檢驗出來曾經裝過維生素C,而且,也檢查出來有李泉的指紋。”
鄭樂樂卻是看了半天檢驗報告,眉頭緊緊的蹙著,然後抬頭看向警察。
“警察叔叔,我能知道這個李泉住在哪嗎?”
“哦,行。”
說著翻了一下檔案,說出來了一個地方。
鄭樂樂嘴唇緊緊的抿著:“警察,我要報警,我懷疑李泉惡意敲詐。”
聽到鄭樂樂的話,鄭家人的喜悅還來不及沉澱,就仿佛是被一個大石頭狠狠的砸了一下。
惡意敲詐,難道說,這個李泉是故意的?
警察也有些意外:“唉,你這小姑娘,說不定人家是不小心吃下去的呢,維生素這個吃藥的時候多少都吃點的。”
鄭樂樂卻堅定的看著警察。
“若是其他人,亦或者小孩子能意外吃進去維生素C我能理解,李泉今年三十八歲,對什麼過敏應該是早就知道的了吧,為什麼偏偏在吃了我們家早餐後吃維生素?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李泉家是在鎮子的最東頭,我們的店在鎮子中間,要從他家到小吃店騎車至少一二十分鐘,而那邊經過一個市場,我們店賣的東西那個小市場都有,完全沒有花幾十分鐘專門跑到鎮子最中央來吃早餐。”
“那萬一是聽說你們家的東西來吃專門來吃呢?”
鄭樂樂看向那個問話的警察。
“那完全可以中午或者下午來啊,為什麼要選在早晨,而且,我們是七點四十左右就開門的,李泉要出發,就要在七點十分,或者更早的時間出發,就為了專門來吃我們的一頓早餐?這符合邏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