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感覺到了情緒的波動,身體上的異樣,原來被觸碰是這樣的感覺。
我去問了醫生,醫生說這是好事,她能夠讓我感覺到四周的情緒。
讓我多多接觸,不,我不想,我不願意,這是利用,這是帶有目的的接近。
我不需要我也不願意。
我想用我之前的態度把她趕走,最好永遠不要有接觸。
她跟其他的人不一樣,她並沒有因為我的態度而遠離,反而事事都帶著我。
為什麼呀?我很奇怪,但是我拒絕不了。
她會帶著我上體育課,給我買漫畫書,更會分享她的零食。
我看書上的說,這種行為是朋友,是互相幫助,但她除了我,並沒有對其他人這麼做。
有,她的親戚莫淺淺。
但,也隻是順帶的。
是什麼時候開始,追逐在她的身後呢,我不知道,好像自然而然的就跟上了她的腳步。
而她永遠都停留在了原地等著我跟上。
那天爸媽問我願不願意跟女主在一起,我願意的。
如果這一輩子都要結婚的話,那麼人選隻有一個,那就是女主。
我好像並不在意她的態度,或許在我看來她隻能是我的。
那天晚上我熬夜製定了這一輩子的計劃,從此時此刻開始,直到我生命的儘頭,我都會讓她的人生充實美滿。
儘管我不喜歡她,我也不愛她,並不能阻止我對她好。
我做到了,我做到了十八歲第一次親,壓馬路,看電影,做儘情侶之間都應該做的事情。
不知道為什麼,總感覺這一幕幕似曾相識,好像很久之前就已經跟她做過了。
或許這是緣分嗎,應該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