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帶著薩姆耶離開,可是他卻一把拉住了我的手:“我是警察,你剛才惡意傷人,我有權利逮捕你,請跟我走一趟。”
他說完立刻出示了他的證件,蕭承肆三個字讓我立刻想了起來他是誰。
這個人不是彆人,正是蕭淑華的侄子,也是許念的表哥。
蕭家女丁多,男丁少,到了蕭承肆這一代,隻剩下了這一根獨苗,他說他是警察並不然,他其實是武警出身,退役後留在了京都擔任刑警隊長。
我見過他的次數很少,還是在蕭淑華和我爸爸正式結婚的那一天,他穿著警服來參加婚禮,那天的他,很帥,很紮眼,所以我隻見了一麵,記憶尤深。
之後還有一次,是在我十八歲的時候,我和我的父親鬨矛盾,一個人去了酒吧,遇上了地痞無賴為難我,最後算是蕭承肆救了我,當時的我很狼狽,蕭承肆將他的外套丟在了我的身上,看都沒看我一眼就轉身離開,臨走時留下了一句話:“女孩子要自重。”
這兩次見麵,都像是烙印一樣深深地刻在我的腦海中,我想,要不是他是許念的表格,我應該不會討厭他。
曾經的許念跟在他屁股後麵一口一個表哥,可是蕭承肆並不怎麼理睬許念,之後許念見他榆木疙瘩一樣,索性也不再和他說話。
不過看得出來,他在蕭家的地位是蠻高的。
我掙了掙手,沒有掙脫,他手勁兒很大,像是鐵鉗一樣:“放開我,信不信我喊非禮?”
“你當眾襲擊他人,我是人證,你現在可以保持沉默,可是所說的每一句話將成為呈堂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