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巧合。
我敲了敲自己的腦袋,為自己的天真感到可笑,我被擄走的時候,我明明打了兔子的電話,可是,對方根本沒有任何反應,所以我猜測,一開始我是將那兔子想的太神秘了,其實,隻是我多心了而已。
那次的飯,我猜想根本就不是兔子給我送的。
我甩了甩腦袋,現在還真不是想這個的時候,因為我除了這個地方之外,還真沒有彆的住處了,難不成我要在這被燒得烏漆嘛黑的地方睡覺?殺了我我也不想。
“請問你是時光小姐嗎?”身後有人喊我的名字。
轉頭一看,兩個身穿黑色西裝的男人,走到了我的麵前,麵色嚴肅,我不認識他們:“你們是……”
“我們是許念的律師,她現在以受害人的身份,控訴你屢次傷害她的人身安全,這是律師函。”
說完之後,他將一份黃顏色的文件遞給了我,我翻看了幾頁,上麵的控訴字字血淚,將自己完全說成了十足十的受害者。
現在她正式將我起訴,她這一招又一招真是層出不窮,我現在家都沒了,等來的不是好心人的幫助,而是一封律師函。
我現在實在是倒黴到了家。
剛好這時候,紅姐經過,見到我的遭遇之後,給了我一筆錢,我在酒店住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