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我媽跟王明達結婚還沒有多久,是我媽愛上我爸的,因為覺得他是個有能力有擔當的人。”王霞苦笑著,仰頭又是一大口酒灌下去,“我媽一輩子,做生意眼光特彆毒,很多男人都不如她……你看森美看明達的今天就知道了。事實上我媽如果還在的話,明達的規模絕不僅僅是現在這個樣子……而且她看人也從來沒有走眼過。這是她一輩子的驕傲。可是我不知道,如果她現在能夠知道這一切,會不會後悔當初的選擇。”
“在當年的我媽看來,她最大的驕傲就是選擇了王明達。當時其實我外公外婆所有人都是反對的,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我外公家很有錢,她一個大小姐,非要挑我爸一個窮光蛋。可我媽就認準了他,為此不惜跟家裡翻臉,甚至於王明達當時窮到連一場婚禮都沒有錢給她辦,她就這麼義無反顧地拎了幾件行李就搬過去了。一直到後來有了我……外公外婆無奈,才接受了這門婚事。”
王霞說起媽媽的時候,眼睛裡滿是驕傲。也恢複了一些身材,方誌強呆呆地看著她,心想也許王霞的脾氣,她的潑辣、固執、不服輸的勁頭,正是來源於她的媽媽吧。
“外公外婆看不得自己的寶貝女兒外孫女受苦,就拿出錢來給我媽,讓她跟王明達做事情。那時候王明達他,其實也沒有那麼糟糕。他也的確算得上是個有能力的人,拿這筆錢開始做裝修,做設計,賺到第一桶金以後,他本來想著隻是多招幾個人,這樣可以多攬點活。是我媽跟他說,不要這麼做。我媽說,再苦再累,我跟你一起,哪怕我親自上陣去刷牆塗粉都行。但是這個錢,你聽我的。”
“那時候根本還沒有房地產這個概念,上海的房價低的連現在的小縣城都比不了。而且私人買地皮也非常容易,不像現在各種政策限製加上層層審批。但是我媽就有這個信念,她覺得房子總有一天會很貴,地皮更是千金難求。所以她當時拿著一百萬,再加上找我外公借的錢,還有貸款,直接一口氣買下了如今森美那塊地皮,還有三套房子。”王霞一臉驕傲地問著方誌強:“怎麼樣?我媽厲害嗎?那是將近三十年錢啊,換成是你方誌強,你有這個眼光這個膽量嗎?你敢買下那麼大一塊地皮還有三套房子嗎?”
方誌強的確是不敢,甚至於這個階段他做幾家店的投資都還要謹慎地思索很久,衡量好一切得失後果才敢這樣做。而王霞的媽媽,早在將近三十年前,就敢下這麼大的手筆,王霞說的的確沒錯,如果不是她媽媽,絕對不會有森美和明達的今天。
而同時方誌強也徹底明白了,王霞為什麼這麼看重森美,因為那是她媽媽的起點。
果然,王霞也很哀傷地說道:“所以,強子,森美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很重要。”她強調著,“我媽媽已經不在了,王明達更是背叛的徹底,如果我再不幫她守住森美,那她一生的心血就全都白費了,全都拿來給他人做嫁衣裳。”
一說到這,王霞大概是又想到了何美清,頓時又憤恨起來。
“然後就是王明達的裝修生意也越做越火,再加上我媽的性格很活躍,跟政府人的關係都不錯。能夠得到很多的內部消息。所以漸漸也就有了更多的錢,我媽就拿這些錢來買地皮,買房子。直到後來終於錢足夠多,加上政策鬆動以後,商機越發明顯,我媽又當機立斷,投資建立了森美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