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輕輕敲門,他說進後,我才推門進去。
當你知道另一個人並不在乎你時,其實是無所懼的。
因為如果一個人心不在你這裡,你怎麼哀求,都隻是自取其辱。
所謂愛情,是相互吸引和欣賞,而不是強者對弱者的施舍。
如果是施舍,不管是施舍的人還是接受施舍的人,都會厭倦,遲早也是悲劇收場。
華辰風抬起頭,燈光下他如雕刻出來的五官依然俊朗無雙,隻是眼神散發出來的冷意,讓我猶豫要不要和他談。
“你為什麼不問我這幾天去了哪裡?”我說這話的時候,是真的有氣,不管怎麼說,我被馮湘那樣整,是因為他。
要不是因為他,我一個平凡女子,根本不可能認識馮湘那樣上流社會的富太太,更不會遭到迫害。
他華辰風對我再是沒有感情,也應該問候一聲吧?
“你在那張離婚申請裡,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華辰風冷聲說。
我照著抄的那張離婚協議裡,確實寫得很清楚,承認我對華辰風沒有感情,承認我喜歡蘇文北,並對他心有不舍,所以我要離開。
“你就沒懷疑過,那是假的?”
“我為什麼要懷疑?”華辰風冷聲反問。
我冷笑,“也對,你為什麼要懷疑?正遂了你的願呢,我主動離開,主動寫離婚申請,為你省了很多事。所以你馬上迫不及待地和彆人去試婚紗,準備迎娶佳人進門呢。”
華辰風桃花眼眯了一下,“你要這麼說,也行。”
我感覺自己快要被氣炸了,然後心越來越冷。
在被人關在寺廟的幾天,我其實在夜深人靜時很想他,想他保護我,想他疼我。
可是那也隻是我單方麵想想,事實並不存在。
“那我無話可說了。反正離婚協議我已經寫好了,你簽字就可以辦了。”我也冷聲說。
“那你還回來乾什麼?”華辰風問我。
“我回來看看孩子,這也不行?”
“那你看完孩子,還不走?”華辰風的聲音更冷。
我被噎得說不出話來,我想轉身就走,我再是流浪街頭,我也不在這裡受他的氣。
可是幾秒後,我又改變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我就這樣走了,那我受的苦不是白受了?當初他華辰風想和我結婚就結婚,現在想離就離?還讓我滾,憑什麼?
“那我們現在的婚姻關係還在嗎?”我問華辰風。
“你想說什麼?”
“如果婚姻關係還在,你有什麼權利趕我走?如果婚姻關係不在了,那我就要把孩子帶走。”
“不管婚姻關係在不在了,孩子你都不能帶走。那是我華家的孩子,憑什麼讓你帶走?你要帶去哪裡?去陽城嗎?”
“那不是你的孩子,是我的孩子,我把他養到三歲,你管過嗎?憑什麼現在你一出現,就要把孩子搶走?他學說話,學走路的時候,你華辰風在哪裡?”
我這話似點中了他的痛處,他冷冷地看著我,沒有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