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他,自然曉得以他的性子,此刻怕不是回公司鬨的雞飛狗跳,強製要求幾個部門經理加班加點,一起趕策劃案了。
這個人有個為數不多的優點,那就是一旦生氣或者傷心,就會把所有的氣性撒在工作上。
自打娶了我之後,司氏集團那幾年的財務報表可謂是節節攀升。
說起來,我李書桐,當真功不可沒。
晚上的時候,司方睿來海豚灣彆墅接我。
地址是我給他的。
等他開車到了家門口,我也剛好換好了衣裳,一襲裁剪合身的水墨色旗袍,上麵繡著朵朵嫣紅寒梅,手上戴著一個墨玉鐲子,畫了精致淡雅的妝,將一頭秀發用一根通體碧玉的簪子綰在了後麵。
“沒想到灰撲撲的小姑娘也有這麼成熟雅致的一麵啊。”
司方睿見了,眉梢眼角儘是笑意。
他幾次三番見我,不是在我病危的時候,就是還沒來得及精心裝扮的時候。
不難理解他對我的印象是個清湯寡水的小姑娘,雖然有著及腰的長發,卻從未做過什麼發型。
如今見了我這幅模樣,自然是驚喜不已。
我笑了笑,上了副駕駛。
在車上,看見了一條流蘇穗子,有點像在景區買的那種劣質的小玩具,十塊錢一條,前麵墜著各種動物的雕塑。
他車上這個,前麵墜著的是個狐狸,卻被雕刻的長得憨態可掬,更像一隻貓咪。
“這隻狐狸好可愛,有什麼特殊的涵義嗎?”
我有些好奇的問道。
畢竟價值百萬的豪車上,布置和裝潢都是十分華貴精美的,唯獨這一條流蘇穗子與車內裝潢明顯不搭。
他見我對這條穗子感興趣,扭過頭來看我。
在他充斥著寵溺與溫柔的眼眸中,我竟有些不吃所措。
“書桐。”
他笑望著我:“這條穗子是你給我的,你不記得了?”
“啊?”
我聞言,很是詫異,我什麼時候買過這樣一個東西。
在他回憶中,我初次了解到了他的生平,在他六歲那年被人販子拐走,而後幾經轉手,吃不飽穿不暖,很多時候不得不上街撿遊客丟掉的礦泉水瓶子,賣掉換取幾個錢買點吃的,維持生存。
那一年,司方睿十歲。
我六歲,跟著父母去南方的一個古鎮遊玩,那時的南方古鎮還沒有如今這麼商業化,常常是前街是景點,後街還住著當地的原住民。
他見著我懷中抱著一瓶可樂,就一直跟在我身後,想等我喝完之後撿走瓶子。
那時我是家中的小公主,而他隻是一個臟兮兮的小乞丐,我父母見了,還以為他對我有所圖謀不軌。
畢竟我小時候,由於身世顯赫,不乏有人想要綁架我勒索錢財。
出於防備心理,我父母便想將他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