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我是宋毓清。
宋商卿的妹妹。
宋商卿啊……我那個矜貴又傲氣的哥哥。
我曾無數次想將他拖進無儘深淵。
就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在我的「原生家庭」中一樣。
我記得,我稱之為「媽媽」的那個女人,她曾用最惡毒的語言來形容我。
我是她口中的「賤種」「賠錢貨」
隻因為,我不是兒子。
六歲那年的某個晚上,夜色空朦,那個執念成魔的女人,蹲在我的床前,死死盯著我的下體。
她伸出手觸摸:「為什麼……為什麼就不能帶個把呢?」
她麵色發白,眸子中卻有一種瘋狂的光亮。
她的手指冰冷、粘膩。
直到今天,還是我揮之不去的夢魘。
也就是那天,我逃離了那個家。
我連鞋子都顧不上穿,我隻是一路向前跑。
山崗晨光熹微,我向微光狂奔而去。
腳上的繭被銳利的石子劃破,滿腳鮮血。
可我不在乎。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裡去。
我暈倒在了公路上。
醒來時,我已經在孤兒院了。
孤兒院的院長是一個和藹可親的伯伯。
院長伯伯對我可好了,給我吃糖,給我衣服穿。
可是……伯伯也過早將我拉入了男女的風月中。
我不記得那天發生了什麼。
我隻記得好疼好疼。
院長伯伯說,要是我敢說出去,就把我扔出去。
他說,我是沒有親人的野孩子,就算死在外麵也沒有人知道。
親人,原來親人才是最穩固的關係。
(16)
八歲那年,我又有媽媽了。
新媽媽是一個長相溫柔,穿著得體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