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許蔓之沈景和 snow 671 字 8個月前

華倫天奴的高跟鞋被稱為「美麗刑具」,名不虛傳。

宴會廳到彆墅,三公裡的距離,我的腳已經被磨得血肉模糊。

彆墅不似往日燈火通明,仿佛一座漆黑的墳墓。

沈景和不喜歡黑暗,所以我睡前總會留一盞燈。

這盞燈越亮越久,後來,沈景和不回來了。

於是,它整夜整夜地亮,再由我在第二天清晨時自己按滅。

我把高跟鞋扔在門口,縮在沙發上發呆。

我和沈景和,是怎麼成了如今這副樣子的呢?

不知過了多久,門口響起敲門的聲音。

聲音又大又急切,不是沈景和的風格。

我拖著傷腳去開門,血跡斑駁,沾染在雪白的羊毛地毯上。

我和沈景和,也是有好時候的。

比如這地毯,隻因為我一句喜歡,他便親自飛到波斯,人肉幫我背回來。

我驚喜非常,抱著他又叫又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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