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怎麼辦(1 / 2)

顧瑾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如果永良哥已經決議要離婚,肯定是離得成的。”

李嬸子在村裡是出了名的潑辣,但卻沒有人討厭她,因為她的潑辣隻是對那些不講道理的潑皮和無賴,寡母帶大孩子,雖然有李支書照拂,卻還是不免被人欺負,不潑辣些哪能將孩子拉扯大。

正常相處中李嬸子實際上是個非常講道理的人,對吳豔也算得上還不錯,但是吳豔責怪李永良沒能掙來錢,對她也沒個好臉色。

平常李嬸子常常要受兒媳婦兒的氣。

顧瑾說,“現在這年頭,離婚在鄉下是個新鮮事兒,可在縣城裡有不少夫妻過不下去了離婚的,永良要是在和吳豔這日子過不下去,就快些趁著兩人沒孩子離婚吧。

若是有了孩子肯定是要考慮孩子的感受,再決定要不要將就著過下去的。”、

不管男還是女,兩個人如果決定要在一起,那就要有攜手共同走下去,夫妻之間相互心疼相互扶持的心。

吳豔對李永良沒掙到錢的那些埋怨隻是小事兒,真正讓李永良寒心的一點應該是吳豔讓他冒著生命危險去山上尋什麼寶貝。

沒有什麼寶貝比生命更加可貴,而且李嬸子好不容易才將李永良拉扯大,他並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活,若是沈青鬆和顧瑾兩個人沒在山上找到李永良,又或者顧瑾沒有幫李永良接好腿,他們去鎮上醫治沒有那麼多錢動手術……

那結局是什麼樣呢……

李永良的腿沒有斷,吳豔都對病床上的他不聞不問,若是斷了,吳豔還會繼續呆在這個貧困的家麼?

大事上方見人品,經曆了這次變故的李永良應該是大徹大悟了。

顧瑾又問,“永良哥和吳豔結婚的時候扯了證嗎?”

“沒有,就辦了幾桌酒請村裡的人來吃。”李嬸子說。

現在的人結婚不興去扯證,辦了婚禮讓村裡人親戚朋友都見證了,兩人就算是夫妻了。

“既然沒有,那就不算法律認證的夫妻,和吳豔家裡商量一下,很快就會有結果的。”

顧瑾一語中的,看著吳豔那個自私,對自己男人沒半點心疼的樣子,其實也能夠看出來她在什麼樣的家庭長大,必定是重男輕女。

吳豔有點小聰明,並不是伏弟魔,她對娘家人沒有感情,也信不過自己的丈夫,所以才會這麼執著於錢。

如果弄不到就逼著丈夫去弄。

殊不知她這樣既無法改善生活,也會寒了枕邊人的心。

李嬸子知道要怎麼做了,“行,就這樣,把吳家的人也都喊過來,大家好好說道這事兒,反正這婚事離定了。”

回家以後,顧瑾將今天蘇舒雅萬紅來的那事兒和一起煮藥草茶的顧曉玲、沈翠翠還有蘇虹一說。

沈翠翠一聽,立刻說,“這兩個壞女人心裡肯定憋著什麼壞主意呢,就是不知道她們到底憋著什麼壞主意。”

“怕什麼,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當初欺負我們家小瑾的吳豔進了監獄,萬紅最近也倒了黴到處借錢,就剩一個蘇舒雅了。”顧曉玲說。

她不住在白山村,並不知道那天晚上具體發生了什麼,不過她非常相信顧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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