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橫哦!
我完全拿他沒辦法。
他也沒給我說話的機會,將我推出他的院子,就在桃園中間開始劃線。
一刀兩半,分了真正的前後院。
還稱職地把我推到線外邊,指指我,再指指路,示意,從此刻開始,我想從桃園門口出去,他就要開始收費了。
我實在沒法,硬著頭皮問,“過一次多少錢?”
“五塊。”
大喘了一口氣呀!
還好,不算太黑。
他要是開口要五百,我現在就回去拿鎬拿鍬,準備自開山路。
家都分了,我也不好再占著人家的錢不還。
把小帳本拿出來,看看他存在我這裡的一共有多少。
結果是,把我所有存款,還有卡裡手機裡的錢,全部加起來,正好夠還給方希明。
要不是在衣服口袋裡,意外發現遺落許久的二百三十三塊,我都能當場哭出來。
將錢用信封裝了,發消息給方希明來兩園邊界交易。
這家夥,毫不客氣地把錢拿了,還拎著我的帳本問,“算清楚了?沒貪汙我的?”
我都要指天發誓了,“絕對沒有,這上麵什麼時候,收入了多少錢,咱倆怎麼分的,都記得清清楚楚。”
他扣住帳本,“彆欺負我沒讀過書,帳本和錢留下,我要找人對帳。”
我頭皮麻了。
以前咋不知道這小子精的跟猴一樣呢?
可怕的是,當天下午,我手機裡收了一條新消息。
準確地說,是一份新帳單。
張忱來的。
前麵一長串密密麻麻的字和數,我都沒敢細看,隻瞄了眼最後的數字。
然後不敢置信地從個位數起:“個,十,百,千,萬,十萬……”
腦袋“嗡”一下,我一屁股就跌到了凳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