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不是男朋友,是未婚夫。(1 / 2)

簡姿華旭 卿火火 1165 字 9個月前

他溫柔道:“今天晚上過來吧?我做飯給你吃。”

明知道過去他那邊會發生些什麼,我還是應了他:“好。”

“一會兒下班我過去接你,然後我們一起去超市買菜。”

“好。”

在華旭來接我之前,我接到了慕夜的電話,約我見麵。

即便紀思念再不好,我想慕夜是真的喜歡她。

如果不是喜歡,他不會約我出來請求我放過紀思念,讓她少判幾年,從輕發落。

從輕發落?但我並不想。

並不是小心眼,我覺得,做錯事,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時,如果不是華旭趕到,如果不是他來的及時,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我心裡清楚的很。

現在,他們可以說不是什麼都沒發生嗎?我不是沒事嗎?

如果華旭沒有趕到呢?或者晚來一步呢?他們還會這樣說嗎?還會請求我給紀思念在法庭上說情嗎?

麵前的咖啡我沒有喝,站起身,我抱歉道:“對不起,我無能為力。”

沒有再看慕夜,我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從此以後,我與他再無瓜葛。

與華旭一起買菜的時候,我問他:“既然你早就已經對我有了想法,為什麼現在才出手?”

他眯著眼笑,精明而睿智:“我隻是在等,等一個最好的時機。”

最好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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