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成功歉疚的說:“楊華,當初離婚時,還是你跟我說的好聚好散,現在何必如何?”
他這話說的溫和,但我從他的眼裡看出了厭惡和嫌棄。
挺會裝。
我不太喜歡這個人。
可是,即便不喜歡,我也得救他。
我看著楊華,總覺得她兩隻手放在身前,好像在護著啥。
趁著她的注意力都在沈成功夫妻身上,我突然上前,從她懷裡搶過一個黑色塑料袋,還用膠帶纏著。
我撕開膠帶,塑料袋裡麵放著個玻璃瓶,瓶裡有一張沾著血的黃紙和一撮頭發,而瓶底還放著一塊皮,巴掌大小,皮上麵長滿了黑疙瘩!
黑疙瘩尖端的小孔一張一合,跟沈成功背上的一模一樣。
“打火機。”我朝沈思遠伸手,他抽煙,身上肯定帶著打火機。
楊華瘋了一樣朝我衝過來,長滿黑疙瘩的臉猙獰恐怖,“不許燒,不能燒!”
沈思遠抓住她,她掙脫不開,一口咬在沈思遠的手背上,登時見血。
沈思遠眉頭都沒皺一下,扔給我一個打火機。
我敲碎玻璃瓶,倒出黃紙、頭發和那塊皮,用打火機點著。
那塊皮一碰到火,皮上黑疙瘩竟像蟲子一樣蠕動,流出血水,衛生間裡彌漫起腐臭的氣息。
我捂著鼻子,伸手往外指,示意沈思遠把楊華從衛生間裡帶出來。
等他和楊華出去,我急忙走出衛生間,打開臥室的窗戶通風。
人皮燒完,我再看沈成功的後背,黑色的疙瘩已經不見了,剩下些淡淡的紅痕。
得了,這趟活總算是成了。
就是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