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去一個地方,他的眉目就會又軟和一分。
每軟和一分,兩個人就越相似。
隻是這樣的柔軟,就像刺蝟躺下露出的肚子一樣短暫。
一回到A市,他就仍舊是那個高高在上的少爺。
而在外人眼裡,我依然是那個低賤肮臟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孤兒。
起初,在我落單的時候。會有暗戀顧舟的女生朝我的臉潑紅酒,把我鎖在廁所,甚至想劃爛我的臉。
也會有油膩醜陋的男生想強x我,嘗嘗顧舟看上的人的滋味兒。
這些我通通都沒告訴顧舟。
可是有一次,我被推下三米的遊泳池。
不會遊泳,差點像上次一樣溺死。我起先掙紮了一會兒,後來任由身體往下沉落。
我想:就這樣離開,也不錯。
可是顧舟跳下水把我救了上來,還發了火。
“我告訴你們,江宛是我的人。以後誰再動她一下,我砍斷他的一條手!”他的聲音還帶著顫抖,卻又不想讓人聽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