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老家,有個說法,頭七之日,要去給死者圓墳,就是再給墳頭添點土,而圓墳時,女人不能去。
可是,今天是三叔的頭七,我從天蒙蒙亮等到太陽西落,沒等到人說去給三叔圓墳。
我知道因為他生前給人穿壽衣為生,家裡親戚們嫌他晦氣。
趁著乾活的人差不多回家了,我拿著鐵鍁上山。
我能活著,能長大,全靠三叔,我沒法看著沒人給他圓墳。
這事,還要從出生說起。
我生下來特彆瘦弱,看著就活不長的樣子,後背上還比彆的嬰兒多了一雙腳。
我奶也不知道聽誰說的,認定我媽原來應該生雙胞胎,因為我在娘胎裡把另一個吃了,但沒吃乾淨,所以背上多了雙腳,她說我命裡帶凶,是禍害。
我爸媽也嫌棄我不是正常嬰孩,再加上我奶在旁攛掇,他們就計劃偷摸著把我扔掉。
一直獨居的三叔聽見信兒,說我跟他有緣,他抱養我,養我長大,將來我給他養老,從此,我跟我爸媽的緣分就斷了。
我爸媽生怕三叔不要我,痛快答應下來。
聽人說,三叔把我抱回去的時候,我臉都紫了,出氣多,進氣少,那晚上,三叔在家裡燒了整整一夜的紙錢,村裡黑狗狂吠。
第二天,他把我送去醫院,拿出全部的積蓄,給我做了手術,切除了我背上的那雙腳。
三叔把我養大,在我心裡,他就是我爸。
往墳頭上填了兩鐵鍁土,我跪在墳前,給三叔磕了頭,剛站起來,就見大爺急匆匆走來,“你怎麼這時候來墳地了?女人不能來,你這不是招禍麼!”
大爺回頭看了眼三叔的墳,他的表情不像是生氣,更像是害怕,幾乎逃似的,扯著我下山。
我心說什麼女的不能來圓墳,都是老黃曆了,沒把大爺的話放心裡,誰知我越往山下走,腦袋越是昏沉,後背還隱隱發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