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向禮似乎沒看出我的尷尬,繼續說,“你啊,年紀輕輕,其實也算有點腦子,不好好想想如何靠自己努力提升技能,偏要走這些旁門左道,他有再多錢,再大的關係,那都是他的,哪天他把你甩了,你還剩下什麼?屁都不剩!”
我站在謀向禮的旁邊,訥訥的看著他。
他說的沒錯。
他的話甚至讓我覺得,像是我爸在跟我說話。
不過他的年紀也差不多可以做我父親了。
謀向禮手裡拿著剛剛買的墨鏡,戴在臉上,把頭扭向我,“唉,你把你電腦拿到西邊的水榭餐廳來,我給你說說,你的作品哪裡有問題。”
“啊?”
“快點!”
謀向禮就是傳說中的鬼才蘭斯,曾經他對我一對一指點,是一個可望不可求的事情。
可現在他提出來了,問卻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畢竟我和他的關係,也不過是早上那次烏龍事件。
但他開口,我肯定不能駁回。
不敢耽擱,趕緊答應下來,跑回去拿電腦。
這裡沒有哪個餐廳叫水榭餐廳,不過我猜他說的是那家臨湖餐廳。
那裡和我的房間就是個大對角。
我回去拿電腦這一個來回,已經花了半個多小時。
過去的時候,看見謀向禮正在拿著一個素描本畫畫,並沒有注意到我來。
我走近站在他背後看了一會,他隻是用一根碳條,在紙上畫外麵的水色,因為是晚上,路燈在水邊引出倒影影影綽綽。
他隻是用一直碳條就完全表現。
簡直是神仙畫畫!
中間為了體現效果,更是不拘小節的用衣服去擦。
我在他身後又站了二十分鐘。
等他畫完的時候,衣服和手已經臟的不成樣了。
他把碳條放回一個小盒子裡,扭頭看見背後的我,問道,“什麼時候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