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麵前的紙,思考著如何寫那個故事。
起初我寫了很長很長的故事,可是寫到一半,我又覺得自己可笑。
寫這麼長,是在期望什麼嗎?
已經沒有任何好期望的了。
再三思索,我最終隻在紙上寫了一行字——
【十六年前,我在孤兒院附近的一個工地救了一個男孩,
那天之後我把心都給他了;
我以為你是他,現在我知道,你不是他;
那個在經過我時抓了一下我衣角的男孩,笑的比你好看;
而且,他不會騙人。】
寫完,我把這封信疊的好好的,隨著兩萬塊錢,一起放進紅包裡。
把紅包塞得鼓鼓的。
之後,我在紅包的後麵寫上自己的名字——秦佳淇。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來收拾行李。
我找了一套不太怕壓的禮服,之後除了幾件常服,和兩套泳衣外,就全部是化妝品了。
我希望那天的我能儘量漂亮一些。
當我收拾好東西,自己給自己煮了一碗陽春麵。
本來想滴點香油,剛把香油蓋子打開——
“嘔。”我不禁覺得一陣惡心!
馬上衝去洗手間。
可是什麼都沒有吐出來。
這種感覺我再熟悉不過了!
我拿出手機算了一下日子,月事的時間已經過了半個月了,最近都在忙投簡曆的事情,一下子沒有注意……
真的是造化弄人。
在我要去紀擎軒婚禮的時候,我卻懷孕了。
我和紀擎軒的第三個孩子。
我讓自己強迫吃了這一晚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