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琳之前被葉旋一頓勸,覺得她說的有道理。畢竟自己是個孕婦。每天身形都在變化。說不定今天買回家,要不了一星期衣服就不能穿了。
竟然說自己花的是廖瀚哲的錢,刷他的卡的確不心疼。可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他的錢也是自己的錢啊。
錢都進了她的口袋。可以買自己想要的東西,總不能買一堆廢品放家裡吧。
省了買衣服的幾萬塊,她還可以買別的亂七八糟的東西。尤其這裡的店員非逼著她買,她心裡就更不痛快了。
“我們也不是那意思,隻是你試了這麼久,好歹總有一件合身的吧。雖然這裡是商場,可是也不是你在外麵逛的那些廉價的服裝店。
我們這裡的衣服和外麵幾十塊錢一件的地攤,貨可是有著相當大區別的,你穿在身上沾了汗味,別的顧客就不喜歡了。
我們還要拿去處理,非常麻煩。我們以為你要買很多才讓你試穿的。你這樣光試穿不買,到時候我要扣工資的,搞不好還要被開除。”
那店員看起來年紀小,跟她們差不多。言語也沒有過多的咄咄逼人,隻是在闡述事實。但李小琳始終不願意當這個冤大頭。
她一個孕婦把衣服買回去也是浪費,更不要說這裡每件衣服都過萬了。讓她買了帶回家放衣櫃也就是看看不是開玩笑嘛。
李小琳隻管自己需不需要,可不會管別人怎麼說。在她看來這些人為了業績不擇手段,她試穿怎麼就留下汗漬了?難道這些衣服不讓人試穿嗎?
“你會不會開除跟我有什麼關係,再說這衣服擺在上麵不就讓人試的嗎?難不成別人來試就非得買?你們是強盜啊?”
李小琳可不是任人拿捏的軟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