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夢涵一本正經的說:“現在不流行戀愛腦了,隻流行女主獨美,女人離開男人,反而可以過得更好,男人隻是絆腳石。”
聽張夢涵這麼說,宋沐晨心裡沉甸甸的。
他也忍不住對號入座。
自己對於張夢涵來說,就是絆腳石。
太難受了。
宋沐晨低著頭,不說話,張夢涵也沒理他,繼續看小說。
以前很流行虐戀,不管男主角怎麼虐待女主角,女主角都不離開男主角,還會不能自拔的愛上男主角。
現在流行的風向變了。
愛情不再是女人的全部。
戀愛腦也隻會被人唾棄。
張夢涵看了一會兒小說就困了,回房間睡覺。
終於過上了想睡覺就睡覺,想吃飯就吃飯,想玩手機就玩手機的生活。
真是空虛又無聊。
並沒有想象中美好。
也許她也應該像黎可兒那樣,找個事情做,不然每天都在虛度光陰。
要不也嘗試寫小說,之前因為工作忙,沒時間寫,現在不忙了,可以隨便寫。
張夢涵拿起手機,在網上下單,買了一台筆記本電腦。
之前和黎可兒出去玩,看到黎可兒晚上就坐在電腦前碼字,覺得很有意思。
她沒有買太貴的筆記本電腦,也不用太高級,能碼字能看劇就行。
買了電腦,張夢涵給黎可兒發去信息:【可兒,我也想寫小說,一天天的,太無聊了,找點兒事情做,把你的編輯介紹給我啊!】
黎可兒秒回:【哈哈哈,你竟然也想寫小說了,太好了,哈哈哈,以後我們出去旅行,白天玩,晚上一起寫小說,想想就美好。】
張夢涵:【是啊是啊,我打算先寫短篇,試試水,我怕自己堅持不下去。】
黎可兒:【一定要堅持,不管寫得好不好,每天都寫,習慣就好。】
黎可兒把自己編輯的微信推送給了張夢涵。
黎可兒:【你先彆加編輯,把開篇寫好,再加編輯,發給她,你發之前可以給我看看,我現在也算有經驗了。】
黎可兒寫了兩年小說,在業內也算小有名氣。
她屬於天賦型寫手,第一本書人氣就不錯。
第一本書寫了大半年,又開了第二本書,現在在寫的是第三本書。
短短兩年,她就寫了兩百多萬字了。
她覺得自己好厲害。
除了特殊情況,每天至少寫四千字。
張夢涵:【好好好,我先想一下,明天筆記本電腦就到了,我明天再正式開始寫。】
黎可兒:【加油哇!】
張夢涵:【嗯嗯,謝謝可兒。】
張夢涵看著編輯的微信,興奮不已。
先點開看看。
不是好友,隻能看到最近的十張照片。
其中就有征稿啟事。
張夢涵把征稿啟事保存下來。
先研究看看網站要收什麼稿,再開始寫。
她看小說看得比較雜,古言現言玄幻修仙穿越重生甜寵虐戀嬌妻萌寶,她都看。
第一本書,她想寫個自己最喜歡的題材。
張夢涵一直琢磨到晚上,睡覺的時候都在琢磨。
宋沐晨看她一直捧著手機打字,又不是在聊天,而是在備忘錄上記錄著什麼。
他好奇的問:“你在記錄什麼?”
“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