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水工連忙說道:“這是我們店新來的,往後這個小區他負責,所以我帶他來認一下。”
保安聽了以後也沒有多問,點點頭放行了。隨即打量著鄭明傑的身影,跟另一個保安說道:“現在小年輕挺會燒包啊,送水的還穿這麼好。”
“去菜市場轉一圈,六十歲的大媽買根蔥都得砍掉零頭的,拎的包還都是國際大牌,不都是假貨麼?有錢穿真名牌還來送水?”那個保安頭也沒抬地說道。
而此時鄭明傑已經跟在送水工後麵儘到了小區裡麵,鄭明傑連忙伸手一指:“大叔,我女朋友就住在前麵,我馬上過去。謝謝你啊。”
“不客氣。”送水工還真以為自己做了件好事,再加上還有幾百塊的意外之財,高興得很,樂嗬嗬地說道。
“對了,大叔,等下你送完水能不能從西門出去啊。”鄭明傑笑著說道,“你知道女孩子發脾氣不好哄,我在裡麵恐怕得多耽誤一會,沒法跟你一塊出來。等下你從這邊出去,保安要是見我沒跟你一起,問起來的話你也不好說。”
多虧了他對這個小區算是比較熟悉,再加上心思也細密,畢竟是要緊的事情,差錯一點,不但報不了仇,一不小心還會把自己搭進去。
送水工楞了一下,笑著連連點頭:“有道理,這是肯定能和好是吧?行,我等會就從西門那邊出去。你加加油,女孩子生氣多哄幾下也就好了,隻要不是天大的事情,你這麼用心,能哄好的。”
“謝謝大叔,我跟我女朋友要是能和好,真的要感謝你。”鄭明傑笑著說道。
送水工騎著車子離開,到樓裡送水,搬水的時候忽然想起來剛才這小夥子,頓時有些疑惑:跟女朋友吵架,要是能和好在裡頭不出來,那有什麼怕保安問的?但是眼睛很快瞅到了兜裡的錢,瞬間那一點疑惑又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而鄭明傑繞到另一棟樓,假裝要進去的樣子,等送水工走了以後,才出來又拐去進到原本李瀟瀟住的這一棟。剛要進去頓時看到幾個人在附近的樓道底下陰涼處晃悠著,看似漫不經心,但是實際上都在打量著入口。鄭明傑頓時心一緊,隨即冷靜下來,這不可能是警察,看著明顯都不像,倒像是街頭混混,估計是方誌強也知道了自己逃走的事情,生怕自己對他不利,所以特地找人來防備著。
這的確是不在鄭明傑的意料之中,他沒有考慮到會出現這種情況。那一刻鄭明傑猶豫了一下,當時就覺得這個計劃恐怕是要破產了,甚至產生了調投就走的念頭,但是轉念一想,自己現在這樣子,就算是方誌強也未必認得出來,而放棄的話,這輩子未必還能報得了仇。未免太便宜方誌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