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不過是短短的幾個月,整個局麵完全的天翻地覆。鄭成文涕淚交加,悔不當初。當初,鄭成文得意洋洋地向他透露自己的計劃,要趁亂把亞美納入囊中,那時候他是怎麼想的?跟李永貴多少年的交情,但是一念之差,就因為那一閃而過的貪念,他默許了鄭明傑的行為,結果就是這樣無可挽回的局麵,他唯一的兒子成了殺人犯,他最珍視、多少年來步步為營小心謹慎要保護的誠楷,也岌岌可危。當時亞美因為李瀟瀟自殺,剛開始顯露危機的時候,鄭明傑抓住機會從中作梗,才使得亞美節節敗退,而現在基本上不需要彆人再去做什麼事情,誠楷就已經無力回天了。
吳叔在旁邊無奈地看著他,也是不知道從何安慰。尤其是鄭明傑被捕的時候,身上背的包裡幾百萬的現金,自然也被納入調查範圍。而且鄭明傑的那部手機也被收繳,通話記錄裡明確顯示他與吳叔的電話,所以鄭成文私下協助鄭明傑潛逃、包庇罪犯的事實也就非常明顯了。鄭成文和吳叔都被傳喚接受調查,事實麵前無可辯駁,隻能是都交待了。迫於無奈,鄭成文隻能求助於律師,為他和吳叔辦理了取保候審,畢竟現在還有一整個巨大的爛攤子等著他收拾。儘管他現在自己也是心力交瘁,甚至於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但是也必須強撐下去。
而且取保候審階段,活動大受限製,鄭成文即使想要去幫助鄭明傑脫罪,也是難度重重。當然他也不會輕易的放棄,還是想辦法,經過私下裡的多方活動,去試圖打通關係,儘可能地爭取鄭明傑的輕判。然後就是各方麵的去找律師,試圖為鄭明傑辯護。
按照鄭成文的想法,這個階段所有的證據警方基本上都已經掌握了,也確實無可否認,不如就爭取坦白從寬,也許最終法庭還能考慮到認罪態度良好,去爭取輕判。他現在自己也是取保候審,加上鄭明傑的犯罪情節嚴重,所以連探視的資格都沒有,隻能委托律師,去把意思傳達到:“反正隻要人能保住,比什麼都強。”
然而鄭明傑根本不領情,他聽到律師所轉述的,鄭成文的意思以後,頓時就爆發了:“他是怎麼想的?讓我認罪勸我坐牢?我進去了還有出來的機會嗎?是不是在他眼裡就隻有錢隻有誠楷?為了保住誠楷不惜把自己兒子搭進去?”
鄭明傑麵目猙獰地咆哮著:“我不要坐牢!一天都不行!我就不信,誠楷那麼大的家底,全部拿出來還不能替我減罪?去找方誌強啊,把誠楷給他讓他撤訴啊!沒了兒子,我看他守住家業將來給誰!”
這些天以來,他在看守所裡頭沒少受罪。光頭直接塞了幾個小弟進去,在監獄裡頭對那些獄霸各方麵打點,目的就是一個:狠狠地整垮鄭明傑。這些人玩起手段來,絕對的殺人不見血,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要知道鄭明傑從小到大養尊處優,半點罪都沒有受過的,而且細皮嫩肉的,自然沒少被那幫人折磨,以至於他現在神經都要崩潰了。
方誌強知道消息的時候也是哭笑不得:“你還真會想辦法,不會讓他在裡頭撿肥皂吧?”
光頭嘿嘿嘿笑的非常猥瑣:“那我就不知道了。我是不好這口,不過裡頭的人你知道的,多久沒嘗過腥的,能乾出來什麼事,那誰也不敢說。”
方誌強也很無語:“看樣子這輩子不能乾壞事啊,萬一栽進去了,還真是不如死了算了。”他一想想光頭對他形容的那些,也是忍不住一陣惡寒。
光頭拍拍他:“行了,不乾壞事不落把柄,但是也絕對不能站著讓人欺負,凡是彆人敢欺負咱們的,咱們也就狠狠欺負回來,不就是這個道理嗎?你想想他對你下手的時候,有心慈手軟過嗎?”
這話倒是真的,想想鄭明傑為了霸占亞美,那樣違法的手段都能用的出。也的確是需要教訓一下。方誌強也就隨他們去了。
可想而知的是,鄭明傑壓根就熬不住。
“假釋、取保候審、保外就醫,怎麼樣不行啊?隻要花錢,有辦不成的事嗎?你問我爸守著錢是準備帶到棺材裡去嗎?”鄭明傑涕淚橫流地對律師說著,“你回去跟我爸說,他要是不保我我就死。你讓他去找方誌強,方誌強不就是要亞美嗎?給他啊,讓他撤訴!砸錢給他,隻要他願意撤訴,不然我就死在這裡頭!”
鄭明傑大哭大鬨,看守所的日子根本就不是人過的,他一分一秒都不願意回去。以前所有的風度、所有的一切,到了這裡頭全都是屁。他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落到這種境地,所以根本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始終認為自己並沒有殺了方誌強,隻要人沒死,多大的事情都能拿錢擺平,最主要的是,他迫切地需要拿錢擺平,早早脫離這種生活。這樣的執念下,本來就偏激的他,已經徹底瘋狂了。
律師也很無奈,跟他沒有辦法溝通,隻能回去跟鄭成文繼續想辦法。也向鄭成文提出了:“要不我去找當事人談一下,爭取通過賠償的方式去達成和解。”
這也是鄭成文的想法,想去跟方誌強談判,給多少錢都行,讓他撤訴,或者最起碼的態度不要那麼激烈,這樣法庭量刑的時候,也會有所寬緩。但是方誌強要的根本就不是錢,所以很直接的,連律師約他會談都直接拒絕了。
鄭成文想儘了辦法,方誌強這條路走不通,他也隻能繼續從其他方麵想辦法。但是一來現在反腐的力度太過於強大,而鄭明傑當時為了拿下亞美,也可謂是大手筆,行賄數額都是在百萬以上,而且牽扯到好幾個官員;這些也都是有直接證據的,調查以後,所有的相關人員也都已經認罪;非法操控股價的事情也是鐵板釘釘;還有畏罪潛逃本身也是加重了罪行。至於最嚴重的一條,也是由方誌強直接提起訴訟的故意殺人罪,更是人證物證齊全。小區的監控有顯示他跟隨送水工潛入小區內,然後是躲藏在樓道內,以及後麵的監控也錄下了整個打鬥的過程,確證是鄭明傑蓄意謀殺,雖然因為被害人方誌強的反抗而未遂,但是犯罪事實已經成立。儘管鄭明傑拒不認罪,但是強大的事實麵前,誰也無從反駁,於是法庭正常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