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定她很快就要偽裝下一個身份了。”
“你們這麼說,讓我想起了蜘蛛俠,這一定是是她想給自己塑造的另外一個形象。”
“哈哈哈,這人腦子有坑嗎?塑造成導演可以理解,網紅也行,為什麼要把自己塑造成蜘蛛俠?為了扮酷嗎?”
“為了與眾不同。”
“為了迅速出圈唄。”
“你們也彆說得太難聽,我覺得一個乞丐能變成導演,中間她一定吃了很多苦,看導演的作品就能明白,她是有真本事的。”
“對啊,之前她拍的廣告片,那構圖,那色彩搭配,簡直絕了,這是能買來的嗎?有這個本事誰不想出人頭地,躲在幕後給人當搶手,這能賺幾個錢?”
“就是,當我們大淩總是吃素的?要是這麼明顯,我大淩總能看不出來?”
“黑子們黑人也要有點腦子,蜘蛛俠是你們給人家取的名字,現在又怪人家凹人設,你們真可笑。”
林音看著圖片,倒是覺得挺新鮮的。
六年前,她是流落過街頭,但是,當時她在法國,滿地都是流浪漢,即便有人知道她曾經這麼落魄過,誰會給她拍照?
而且,看這個角度,這個取景,以及這麼表情,明顯是刻意的。
所以,這不用腦子想就是一張合成照片。
於是,林音打開微博,將這個照片,連同這個新聞一起轉發,並且配文:
“不知道六年前有哪位攝影大師注意到了我這個小乞丐。”
誰會那麼無聊,去拍一個乞丐?
在法國街頭,比她可憐,比她慘的人比比皆是,她當時平平無奇,也沒人認識,誰會拍她?
所以,不用想也知道是陷害。
林音的微博下麵,很快來了一大批網友。
有人說這可能是巧合,但是偏偏被扒出來了。
有人直接質問林音,你就說你有沒有當過乞丐吧。
還有人支持林音的。
但,暫時還是罵的比較多,說林音這麼快就來解釋,一定是心虛了。
沒過一個小時,淩琛的微博也更新了。
他的微博配文之後三個字:
已起訴。
配圖是幾分法律文書,有起訴某某傳媒的,說他們造謠生事,又起訴某個修圖師的,說他惡意P圖,侵犯了林音的名譽權以及肖像權。
雖然淩琛隻有三個字,但這幾份文書充分說明,是有人在背後惡意黑他,並且有人惡意P圖。
這下,公信力就有了,畢竟是淩琛發的,淩琛是誰?怎麼會隨意抹黑一個人?
但,即便是在淩琛的評論下麵,還是有人敢去罵,說淩琛是戀愛腦,是在助紂為虐。
淩琛給對方兩個回複:
回複一:造謠,已起訴。
回複二:什麼是戀愛腦?
話題瞬間就炸了。
我大淩總居然不知道戀愛腦是什麼意思?
這必須要給他科普啊!
我純潔的大淩總需要咱們網友的智慧啊!
於是,一時間,“給大淩總做科普”這個話題迅速衝上了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