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音走過去才發現,她的腳上已經被磨出了血泡。
腳指頭上的血泡已經爛了,她正在塗碘伏,似乎是很疼,每塗一下,雖然嘴上沒發出聲音,但腳指頭卻忍不住微微僵直一下,能讓人一下子體會到她的疼。
林音坐在她身邊,笑眯眯地看著她。
崔曼曼歪頭看著她,“導演,忙完了?”
林音托著下巴,“曼姐,如果有一天你不當副總了,來當演員吧,我砸所有的資源捧你,保證讓你一炮而紅。”
崔曼曼放下自己的腳,“這麼自信?”
“你有這個能力。”
“哦?”崔曼曼合上碘伏的蓋子,“什麼能力?”
“演技。”
崔曼曼忍不住笑了,“果然是著名的導演,了不起。”
她故意讓自己的腳受傷,故意在這裡抹藥,故意讓林音心疼,好讓林音來勸說淩琛。
但,沒想到卻被林音一眼看穿了。
林音笑著,“曼姐,你身上穿著十幾萬的衣服,背著限量版的包包,這麼講究的一個人,怎麼會選擇一雙磨腳的鞋子?”
除非,她是故意的。
故意選擇一雙磨腳的鞋子,故意選擇讓自己的雙腳滿是血泡,故意讓林音看到,逼她心軟。
崔曼曼笑容嫣然,“果然,除了才華,你還有腦子,跟林夢那個花瓶,完全不是一個等級的。”
她開始喜歡林音了。
林音知道她在算計,但是卻沒有拆穿,知道她喜歡淩琛,但是也沒有敵意,這個女人,果然跟其他女人不一樣,崔曼曼看著林音,眼底帶著明顯的玩味。
“你是不是怕我跟你搶男人?”
聽到這句話,林音忍不住笑了笑,“你搶不走。”
“哦?這麼自信?”
“你都不能將他從林夢手裡搶走,更彆說從我手裡搶了,”林音相當的自信,“我可是把林夢趕到天橋底下乞討的人。”
崔曼曼看著她眼底的自信,“說實話,我真的很好奇,你是怎麼做到的?”
“你是說,我是怎麼把淩琛搶過來的?”
崔曼曼點頭,“淩總可是最遵守諾言的,也是最遵守信譽的,他既然答應了當林夢的男朋友,即便不喜歡,也不會中途拋棄她。”
當年,她差一點就成功了,可是在最後的關頭,淩琛卻將她趕出了國外。
為此,她難過的很長時間了。
畢竟,林夢隻是一個花瓶,一個沒腦子,還總愛惹事,狗仗人勢的花瓶,這些年,崔曼曼一直覺得意難平,那樣一個人,憑什麼占著淩琛?
這次回來,她本來就打算再次追求淩琛。
不使出全身的本事,她始終不甘心。
林音笑著,“當一個男人不喜歡你的時候,連天氣都能成為他不見你的理由,但,若一個男人真心喜歡你,彆說諾言,他連命都可以給你。”
“所以,你是怎麼讓他如此心甘情願的?”
林音指了指自己的臉,半開玩笑地說,“大概,我正好長在了他的審美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