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亮趕到餐廳的時候,與他見麵的那位負責人還沒有到。
一名服務員裝扮的公關人員對他說道:“魏先生,史密斯先生有點事情耽擱了,大概還需要二十分鐘才能抵達,還請您稍坐片刻。”
魏亮輕輕點了點頭,便在對方的安排下,先坐了下來。
二十分鐘過去了,對方依舊沒有出現。
公關人員告訴他,對方可能還需要二十分鐘左右。
魏亮雖然有些焦急,但是嘴上還是答應下來,可沒想到,一連等了一個半小時,對方仍舊沒有出現。
苦等兩個小時,對方才終於姍姍來遲。
公關人員將對方帶到魏亮麵前,介紹道:“魏先生,這位就是詹姆斯·史密斯先生。”
被稱作詹姆斯·史密斯的,是一位四十多歲的中年白人,他見到魏亮,頗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很抱歉魏先生,讓你久等了,家裡有點事情需要我處理。”
詹姆斯·史密斯看起來頗有一些狼狽,他的頭發有些淩亂,襯衣的第一顆扣子已經消失不見,隻剩下一條短短的線頭,而領帶也似乎被扯開過,歪扭七八的裹在西裝內。
魏亮心裡有些詫異。
他覺得,像史密斯這種級彆的人物,在美國絕對是上流社會的一員,而且很可能還是某些頂級圈層的成員,畢竟他手中權力很大,社會地位也很高。
像這種人,都以紳士自居,所以對個人儀表非常注重,穿著打扮、行為舉止都非常考究,甚至哪怕一根頭發絲都不會亂,而這個詹姆斯·史密斯看起來,就像是一個落魄的保險業務員。
這讓魏亮推測,他應該是遇到了什麼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