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哦!我的主人,他們瘋了嗎!”
吉姆身上一下子中了數顆子彈,疼的他連連怪叫,他狂罵一聲,猛地向著懸崖邊狂衝,然後縱身一躍!
雖然被打中,但是對於吉姆來說,這種傷很快就會恢複。
林若風毫不停留,他飛身而上,吉姆乾脆收起翅膀,在密集的槍聲中,橫著身子來了個自由落體!
靠著夜色和山體的掩護,兩人很快躲開了血族的槍擊範圍,林若風驚魂稍定,無語說道:“這些血族居然用槍!”
“勃朗特大長老並沒有來,他們用的是血魂槍,是特殊改造的!”尼古拉斯補充道。
“噠噠噠……”
又有槍聲響起,子彈擦著兩人急速下墜的身體竄個不停,偶爾有子彈射中了吉姆,打的他連連怪叫。
“笨蛋,緊貼著岩壁飛,利用岩石和樹木做掩護!”
林若風開啟了混沌光甲,這些血魂彈的威力也隻能對伯爵造成創傷,對侯爵來說並不致命。自然對林若風來說也跟撓癢癢無異。
他偶爾抬頭,抽冷子對著追的緊的一些血族猛射一陣,射落一些血族,同時心念電轉,琢磨著怎麼應對。
很顯然,他們並沒有要詢問的意思,而是一副誓死剿滅的狀態,這也就證明了現在比利牛斯山脈的確在發生著大事。
“主人,要不,我們還是先回去從長計議把,回到城市,這些勃朗特家族的血族絕對不敢用血魂槍的……”
吉姆身上受傷二十多處,他有些泄氣,根本想不出還能怎麼戰鬥,這些傷口雖然都不致命,但是這口氣著實難以咽下。
“先到山腳下再說!”
林若風說完,用手掌貼上吉姆的後背,向他體內瘋狂灌注血脈中的真氣,那股純正的血魂力讓吉姆非常的舒服,從而導致身上多處的彈眼中逼出了十幾顆血魂彈,然後傷口的血便止住了。
“真是該死,還好這些血魂槍是用來對付狼人的,否則我們就倒了黴了!”
林若風注意到了這一點,他欣喜道:“原來我的血脈還可以助你加快恢複。”
吉姆舒服的直想哼叫出來,他回答道:“我的主人,確實是這樣,這感覺實在是太美妙了!”
“停!”
林若風覺得差不多了,他讓吉姆在距離地麵五十米左右的高度,停了下來,目光打量著一處凸出來的岩壁。
意念一動,林若風把天影劍拿了出來,在那塊岩壁下方,很快用劍開鑿出了一個五米深的岩洞,兩人迅速鑽了進去。
“吉姆,你趕緊恢複傷勢,尼古拉斯你從旁護法,我得想想怎麼滅了這群血族!”
林若風盤膝而坐,雙目中神光閃動,快速思索起了退敵之法。
“嗎的!他們絕對是瘋了!這還是我們偉大,高貴,光榮,驕傲的血族嗎?這根本就是血族之恥!”
“以多欺少也就算了,竟然還用血魂槍對付一個人類?哦,不對,主人不是普通的人類!”
吉姆怒火中燒,根本不顧身上的傷勢,在岩洞裡跳來跳去,咆哮如雷!
林若風卻十分的冷靜,剛才猝不及防之下,他吃了一個大虧,但卻並沒有氣餒,而是盤膝坐在地上,心念電閃,思索起了對敵之法。
近攻,他不怕,但是遠攻的話而且又是在空中他的優勢並不大。
他擁有冥血魔刀和黑暗風暴;遠攻?他擁有金色長弓和純銀箭矢……
現在,自己這一方,吃虧就吃在人少,勢單力孤,雙拳難敵四手;另一個,就是對方擁有很多血魂槍,又是從高空中居高臨下,進行密集射擊,他們占儘了地利。
這些經過改造的血魂槍不僅可以對付狼人,同樣也可以對付修真者,就像是龍衛所研究出來的真氣槍和爆裂彈一樣。
“咻咻咻!”
林若風左手猛然一抖,向著洞外打出了四道短小的‘金鈴箭’,隻聽兩聲慘叫,兩名飛到洞口窺探的血族,瞬間被林若風射瞎了雙眼,當空墜落!
林若風心神一動,突然開口問道:“吉姆,血魂槍的有效射程是多少?”
“這你得問尼古拉斯了,他對這方麵很有研究,他是現代武器愛好者!”
“是麼?”林若風驚訝的看著尼古拉斯。
尼古拉斯臉色一紅說道:“娛樂而已,主人,血魂槍分為一二三級,目前實力最強的血魂槍也是三級,威力可以用來對付狼將及以下的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