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賊早預料韓大聰可能會叫破自己,所以神情自若,回頭迷茫地說道:“什麼?”
“他說你偷了我錢包!”這人指著韓大聰,猛地把他給賣了,然後上前,捉住對方衣服,“快把錢包還給我。”
“什麼錢包?我不曉得你什麼意思,哦,你說我是賊?開什麼玩笑!我怎麼可能是賊!”這賊勃然大怒,大手一揮,掙開對方的手,怒氣衝衝地說道:“你有證據嗎?”
“我……”這人當然沒得證據,但錢包沒了是事實,不可能就這麼算了,“你讓我搜一搜,就曉得了。”
“切,你有什麼權利搜我的身?”這賊理直氣壯,“如果搜到沒得怎麼說?真是神經病,旁人說我偷你錢包就信了?他叫你吃屎你怎麼不去吃?”
“你他娘……”
這人想罵人,可看對方聲勢赫赫難纏,又比自己高大許多,不由一慫,隨即又看了韓大聰一眼,麵露懷疑之色。
“不會是這廝看不順眼我搭訕他旁邊的妞,所以有意陷害這個人說他是賊,然後讓我挨揍吧?”
“剛才這廝忽然說有賊,卻又不說賊在哪兒。天曉得他是不是為了吸引這妞的留意信口雌黃的。”
“可是……我錢包的確不見了啊!”
這人隻得說道:“我不考慮,反正我錢包被偷了,這事兒得叫乘警過來處理,你先彆走,你要敢走,就是做賊心虛!”
“哼,老子今天還真不走了,等刻兒如果沒得證據,我看你怎麼給我交代!真特娘晦氣了,操!”這賊罵罵咧咧,雙手抱胸,有恃無恐地倚著一個座椅邊緣。
一刻兒後,兩個乘警過來了解情況。
其中一個便對韓大聰說道:“你親眼看到他偷了他的錢包?”
韓大聰點頭道:“是的,我看到了。”
“你們當時幾個人麵對麵坐著,他摔倒朝前撲到他身上,就是那個時候把錢包偷走的?”
“對。”
“你們幾個當時都沒得看到,就你一個人看到?”
“……對!”韓大聰有點膩煩了。
兩個乘警對望一眼,又小聲嘀咕了幾句。
他們不大相信韓大聰的說法,終究大家都長著同樣的眼睛,如果這賊的手法高明到其他人都看不出來的地步,為什麼韓大聰能看見?
而且,韓大聰坐的位置,是撂失錢包那人的正對麵。
摔倒的人要真是賊的話,這撲過去整個後背篤定會擋住韓大聰的視線。
要說坐韓大聰旁邊的季曉茗看到,還更信得過一點。
韓大聰又沒得透視眼,為什麼會看見?
實際上乘警也無可奈何,因為他們也沒得權利隨便搜身。
一般來說,他們提出搜身的要求,拒絕的人很少,事後投訴的人也少。
可少不代表沒得。
隻要被投訴,那不是勞而無功?
如果搜身把錢包搜出來,人贓並獲,倒是立了功。
就怕什麼也搜不到就慘了。
見他們猶猶豫豫,韓大聰也不想再多說什麼。
為什麼上回韓大聰對賊下狠手,這一回卻沒得。
這其華夏因有好幾個方麵。
一方麵是上回被偷的是個老人家,這一回呢,是個跟自己“搶”季曉茗的男人。
而且這廝根本不信自己。人家都不信,還能怎樣?
另一方麵,韓大聰之前要來參加聞不龍的比武,也不曉得具體什麼狀況,感覺可能會遇到危險,心情實際上是不怎麼愉快的。
這個時候就不一樣了,他心情好著呢,得到了補天浴日針,占了大便宜。
心情不好的時候,碰到一賊撞槍口上,揍一頓怎麼了?
揍賊是見義勇為,不揍,也不犯法,對吧?
還有一個方麵就是,上回那賊功夫很不錯,在自己追上去的時候,對方反擊時是奔著要自己的命來的,那叫一個惡毒。
這種情況下,也就隻是踢斷對方一條腿,也已算很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