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十一秒鐘之前,還威風凜凜的迷彩服們,此時此刻,個個在地上翻滾哀嚎。
“我用了十一秒鐘嗎?”
江景天掐指一算,說道:“平均一秒打倒三點幾個人?”
“江先生威風不減往昔!”
鄭德庸讚賞道:“可惜的是,人數太少,還沒讓您展開手腳。”
迷彩裝們狂暈。
十一秒打倒我們四十人,還沒展開手腳?
這要展開手腳,還能怎樣?
“手生了。”
江景天遺憾的說道:“換以前,就算沒有展開手腳,一秒鐘打倒六個人,也是底限。”
迷彩裝們連慘叫都卡在了嗓子眼裡。
一秒鐘打倒六個?
那得要多快的速度,才能如此強悍?
最恐怖的地方在於,即便隻是一秒打倒三點幾個人,也已經足夠驚爆他們眼球。
畢竟,這不是比賽,這是群毆。
他們四十個人一擁而上,準備群毆江景天。
結果,江景天一個,群毆他們四十人!
這,還是人嗎?
幾乎所有人,都用看怪物一樣的眼神,看著江景天。
尤其陰承望!
花自珍花老板,居然想要刺殺江景天?
這樣的江景天,哪裡是那麼容易刺殺的?
上花自珍這條賊船,值不值得?
“咯咯咯……”
崔明凱渾身戰栗,上下兩排牙止不住的咯咯作響。
滿以為,召集四十人的退役士兵隊伍,恨不能橫趟整個靠山城。
沒想到,江景天一人就把四十人全部撂倒。
如果虎視眈眈的鄭德庸、彭曉惠和衛兵隨同江景天參戰,這場交鋒是否結束的更快?
“來人,把他給我拖過來!”
“弟兄們,一起上!誰敢反抗,往死裡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