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這把獵槍可不是一般的獵槍,這叫彼得胡佛,這槍在精度上一點不比軍用的步槍差,摸輸了完全可以當狙擊槍用。你看那子彈就知道了,這一把槍就得幾萬塊錢,這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
林素素說:“是嗎?我倒是小看這小王了,隻是覺得這把槍好看,沒想到這麼值錢。”
我拿起這把槍,舉在手裡瞄著對麵的人,距離實在是太遠了,這個距離就算是把神狙手張桃芳大爺請來也打不中。不過隻要給我一個好的狙擊點,距離在五百米以內,以這把槍的精度,還是沒問題的。前提是得先讓我熱熱手才行。
王麗娜要是在的話,這把槍在他手裡,七百米之內沒問題。
林素素把子彈拿出來一顆,舉著說:“這子彈真不小,和步槍子彈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彆吧。”
我說:“你得這麼想,用來打獵的槍和用來打人的,有什麼區彆呢?我們國家給北方一些狩獵民族就發五六式步槍,還不是一樣打獵。”
林素素說:“看來獵槍和軍用步槍沒有什麼明顯的區彆,是嗎?”
我點點頭說:“沒錯,根本就不存在獵槍不如軍用步槍的說法,嚴格來說,槍就是槍,工藝到位,材料過關,射擊精度就高。這把槍實在是太好了,一百發子彈,足夠打傷這些人了,不過子彈不留情啊,隻要開槍打中,不管是打中胳膊和腿,那就死了一半了。能不開槍儘量還是不要開的好。”
從我這裡能看到這群人,但是看不到王家的人,我想,王家的人應該也在觀察他們。
這些人肯定也知道這裡已經有人來過了,這鎮裡留下了很多我們留下的痕跡。他們會來找我們嗎?要是來找我們,又該怎麼應付呢?
很明顯,我的擔心是多餘的,他們隻是圍著那封石堆走了一圈之後,就開始在這封石堆旁邊紮營了,到了快中午的時候,一排帳篷在這裡搭建了起來,開火做飯了。
我說:“這些家夥是這麼想的,隻要他們守住這個大墓,我們遲早會出現。”
林素素說:“他們應該隻是知道老王一家在這裡了,我們在這裡他們是不知道的。”
我說:“沒錯。”
李芳芳說:“他們打算怎麼挖這座大墓啊!”
我說:“這可不好挖,下麵全是岩石,這上麵是碎石堆,要是不知道墓道口在哪裡,根本就無從下手。”
李芳芳說:“你知道在什麼地方嗎?”
我說:“我當然知道。”
李芳芳說:“那你告訴我唄,我想知道你說的準不準。”
我看著李芳芳一笑說:“先不能說,還不到時候。”
他們開始吃飯的時候,我們也開始吃飯,白天的時候我們還是可以用火的,這煤油爐子也沒有什麼煙,煮點方便麵,裡麵放點乾菜和臘肉,就著餅吃還是很香的。
一邊吃我就說:“這餅要是吃沒了,可就隻能吃肉了,省著點吃。”
李芳芳說:“我巴不得頓頓吃肉呢,這蔥花餅放涼了噎得慌,肉就很好下咽。你說我是不是很饞?”
我聽了之後嗬嗬笑了,我說:“我吃肉有吃夠的時候,但是吃餅,饅頭,麵條這些,可是從來沒有吃膩過。你說這是為啥?”
李芳芳說:“我覺得,我這輩子吃肉都吃不夠。”
我說:“打個賭。”
“賭啥嗎?”
我說:“要是我贏了,你就留下幫我做事。要是我輸了,你就去找屍影,幫屍影做事。”
李芳芳說:“我從來沒覺得自己這麼重要過,我答應你咧!”
李芳芳看著我嘿嘿地笑了起來,眼睛是那麼的清澈,笑容是那麼的真摯和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