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2 / 2)

護花小神醫 樸樺森 1000 字 8個月前

大富豪有一大筆錢呢,這筆錢應該分割出來。

看看......看看......

這家人的醜惡嘴臉,還是死性不改,還指望林平的錢呢。

馮一凡都好笑,覺得這一家人怕是法盲吧?

根據唐國最新的知識產權規定,夫妻雙方當中,知識產權在夫妻存續期間,不因婚姻關係而產生共有。

這話當然對方也有得說,知識產權是歸林平一方所有,但產生的利益,其實為夫妻共有!

也就是說,那藥方的實際人是林平不假,但賣出來的錢,是要拿來分的。

為這問題,雙方吵得麵紅耳赤,不可開交。

馮一凡沒辦法,隻能怒氣衝衝的回去了。

沒辦法啊!這就是現實嘛。

夫妻離婚不可避免的財產分割問題。

當林平聽說了這事情後,也火冒三丈,他有他的張良計,自己有自己的過牆梯。

老子的藥方,無償給大富豪的,分文不取!

不相信你就去查。

其次......

如果你家不願意離婚,那算了!

我當陌路人吧,我就耗著唄。

時間一長,李家人扛不住了,他們也清楚!

命握在人家手中呢,哪裡來的臉還去分人家的財產?

最後......

隻能再次找律師來,然後找林平,這一次不分割財產了,他們願意簽字了。

欠得慌!

在這裡,雙方協商之後,對於財產分割做了如下確定。

“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這一條特有意思,細細一品,你就能回過其中的味兒來了。

名義上聽起來,好像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