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茯苓拿了錢出門,把校服的100元設計費和200元手工費,一並存進存折裡。
眼看著存折裡的餘額,已經有700多元,她一邊去郵局,把打包好的男士西服寄去給程越,一邊思考接下來要做點什麼。
本金說多不多,但做點小買賣足夠了。
這時候,程娟突然被叫回老家。
“一定是王偉去跟我媽告狀了,那個混蛋!”程娟氣紅了眼。
當初她從家裡跑出來,跟爸媽說的理由是要跟王偉處對象。
王家開了雜貨店,又搬進城裡住,擺脫了泥腿子的出身,所以在很多人看來,王家是很不錯的人家,能嫁給王偉是她的福氣。
爸媽自然也是這麼想的,在家盼著她帶回去好消息,結果盼來的是王偉去找麻煩,爸媽現在指不定是什麼心情呢。
“嫂子,不敢跟爸媽說我跟王偉分了,他們一定不會同意的。”程娟抓著朱芙苓的手,哀求道:“你能跟我一起回去嗎?我不敢一個人回去。”
程娟和王偉鬨掰,其中少不了朱茯苓的主意。
這責任,朱茯苓躲不掉。
隻不過她不是原主,有點苦惱要用什麼態度來麵對原主的公公婆婆。
罷了。
占用了原主的身體,那麼原主該做的事和欠下的孽債,她老老實實幫著還上吧。
這麼一想,朱茯苓立刻收拾東西,出發跟程娟回柳塘村。
見了程家人,朱茯苓態度也是客客氣氣的。
然而,對方並不客氣。
一看到跟程娟回來的朱茯苓,對方整張臉都拉下來,“朱茯苓?!”
那是相當的不歡迎了,看朱芙苓的眼神,簡直像在看仇人。
正是程越他媽,吳春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