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又有好幾批人來退單。
朱茯苓沒有拒絕,更沒有鬨,就抱著林彥找來的《民法通則》翻看。
看到其中一條規定,她終於露出笑容來。
“林彥,你認識哪位律師嗎?”
“是認識有一位李律師,你該不會是想......”
朱茯苓抱著《民法通則》,站起身來,眉眼一片冷厲。
“麻煩向我引薦一下這位李律師。”
在80年代,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律師是什麼,因為在79年,國家司法部才宣布恢複律師製度。
到80年代初,律師還是“國家法律工作者”,工作機構還叫“法律顧問處”,到84年才逐步改稱律師事務所,但依然屬於國家機關單位。
到80年代末期及90年代初期,律師協會成立,律師也漸漸從公職身份,逐步向“社會法律服務者”,慢慢出現私人律師這個職業。
而現在,私人律師在全國的數量寥寥無幾。
很巧,李律師就是走在時代前沿,為數不多的幾位私人律師之一。
“這位朱小姐要找我?”
李律師40歲出頭,西裝長褲,戴著眼鏡,非常乾練。
他打量著朱茯苓,很驚訝這麼年輕的姑娘會來找他。
“朱小姐,你確定知道我是做什麼的嗎?你知道啥是法律嗎?”
不是他故意刁難人,而是義務教育剛剛起步,國人大多數受教育程度不高,連法律是啥都搞不清楚。
之前就遇到這種例子,跑到他這兒來說要告誰誰誰,可一問三不知,簡直胡攪蠻纏,鬨出不少笑話,也讓他很頭疼。
這種客戶,遇到一個就很倒黴,他可不想再遇到第二個。
朱茯苓微微一笑,拿出《京城小報》,指著上麵的報道,一字一頓,條理清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