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搬進城裡的大房子,而且女兒開起了公司,自個兒還在公司裡當財務。
朱興達這輩子沒乾過什麼正經工作,不知道財務是乾什麼的,隻知道是管錢的。
天天能數錢那種。
那豈不是發達了?
“我還被人追著討債,二哥也不管,光顧著自個兒吃香的喝辣的,簡直良心被狗吃嗎?我是你弟弟啊!”
80年代的農村,有很隆重的宗族觀念。
信眾人拾柴火焰高,一大家族相互扶持那一套。
誰有出息了,那就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誰都能來沾點光,美其名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就連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一句“你小時候我還抱過你”,就好像是多大的恩情了,然後理所應當要你報答。
你賺100塊錢,必須給他分50塊錢,不然就是你小氣,冷血無情。
用這套邏輯,朱興達又逼朱永山給過幾次錢。
他就隻找朱永山,因為找彆人根本要不到錢。
“二哥,我是你弟弟啊,要是不還錢,他們會砍斷我手腳,還要我賣器官還錢!求你幫幫我吧,這是最後一次,真的最後一次了,我發誓!”
每次都是最後一次。
可每次都有下一次。
發過的毒誓轉頭就當放屁,然後拿著錢繼續賭。
所以說賭鬼的話,一個字都不能信。
可朱興達還在罵,“你爹媽死得早,這麼多年是誰幫你熬過來的?我爸把你當親兒子對待,衣裳都是先給你穿,你穿舊了才給我,有好東西也是緊著你,輪到我的時候連骨頭都不剩了!”
“你要是不幫我,我隻能去找我爸,我把這麼大歲數了,半隻腳都要入土了,你忍心看到他連棺材本都掏出來給我還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