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林彥,有點跟上朱茯苓的思路了。
跟朱茯苓合作一年,接受過朱茯苓那套商業邏輯的熏陶,而她已經把話說到這份上,他再不開竅,這一年豈不是白熏陶了?
“你的意思是,舞獅文化本身跟咱們佳人時裝品牌,沒有任何關聯,來看舞獅表演的老百姓就隻是純粹看熱鬨,隻關注舞獅表演,會直接把咱們佳人時裝品牌丟在一邊?”
誰都喜歡紮堆看熱鬨,那麼問題就在於,花那麼多錢,又是上廣告,又是請舞獅隊表演,就是為了讓老百姓看個熱鬨?
看完熱鬨之後,沒有記住佳人時裝,也沒有進店消費,那這錢花得有什麼意義?
“請舞獅隊是為了把人氣炒起來,但還需要一個噱頭,讓大家認識到佳人時裝這個品牌,這個噱頭必須要足夠吸引人,並且可以跟服裝相關聯,這一點,舞獅表演就沒有辦法做到。”
除非在舞獅表演時拿著個大喇叭,一遍遍地播放佳人時裝的廣告。
這太簡單粗暴了,不符合佳人時裝的品牌定位,也達不到廣而告之的效果,鬨不好會引起反感。
“那要找個什麼噱頭?”
這可把人難住了。
胡良一個勁兒撓頭。
讓他跑腿,他就很勤快,不怕不怕累,還挺樂嗬的。
可讓他動腦子,他就不行了。
他要是腦子好使,至於做生意這麼些年,才做起來3個小破門店嗎?
那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