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等。
我國的《勞動法》好像是1994年才正式公布,那得是好幾年之後的事了。
也就是說,現在壓根沒有《勞動法》,國家規定的產假也是完全不存在的。
朱茯苓:“..................”
這就尷尬了。
她以為婚假、產假已經是法定的,所以在製定員工福利製度時,壓根就沒多想,誰會把《勞動法》規定的最基本權利寫進員工福利裡頭湊數,對吧?
朱茯苓按著眉心,很頭疼。
“是我疏忽了,回頭我再讓小桃把婚假產假這些基本福利加進去。”
雖然80年代《勞動法》還沒出台,也沒幾個單位有這些福利,她即使不加也沒人會說什麼,因為在大家的觀念裡,壓根就沒想過會有這些東西。
可在朱茯苓接受的教育裡,這些東西就是勞動者應該有的最基本保障,彆人的公司她管不著,但是她自己的公司,這些東西要有。
再者,身為女性,她認為自己有義務為保護女性權益做一些事,哪怕隻是儘一點微不足道的力量,哪怕隻能幫助到公司裡的這些女員工,這才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放心,你的產假一天都不會少,該給的工資也一分不會少。”
張豔麗傻了,“朱老板,我沒聽明白。”
“簡單來說,就是咱們公司的女員工懷孕生娃都有會一個產假,從生娃的前半個月到生娃之後的兩個半月,算下來總共是90天的假期,男員工也有陪產假,就是放給男員工照顧坐月子的媳婦的假期,是15天。”
“不管是女員工產假還是男員工陪產假,都是是帶薪假,公司不會把人辭退,而且會發工資,當然隻發基本工資,沒有提成和獎金這些,畢竟員工在休假,沒有工作產出嘛。”
她說得理所當然,張豔麗卻聽得張大嘴巴。
整個人都是呆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