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孩兒認為,他們的肩膀和雙腿上,一定也有粗糙的皮膚。”
“而新兵,是沒有當過兵的平民,就算騎過馬,沒有穿鎧甲,不會磨出那樣的皮膚。”
“隻要讓新兵們,全部脫掉衣服褲子,一個個的看過去,把肩膀和雙腿有粗糙皮膚的挑選出來,然後數一下人數,有一千萬個,那就基本上揪出奸細了。”
說到這,樂樂還補充了一句:“這隻是孩兒的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哈哈哈!”
蕭戰以及全體中郎將以上的將領,全部放聲大笑了起來。
聽聞笑聲,樂樂頓時麵紅耳赤的道:“不行就當我沒說,不要笑我嘛!”
言承義捏了捏樂樂的臉,笑咧嘴道:“我外甥出的主意,怎麼能不行?太行了!行到大家都開心的笑了!”
“真的?”
樂樂頓時精神振奮。
“當然真的了。”言承義脫下衣服,指著肩膀道:“你看,你大舅舅常年穿盔甲穿出來的,兩邊大腿也有類似的死皮。”
言承誌也露出肩膀道:“你二舅也有,這是穿鎧甲之人的標配,我外甥不僅力大無窮,還聰明絕頂,二舅佩服的五體投地!”
“世子殿下真乃神童啊!”
在場的將領,都紛紛豎起大拇指誇讚樂樂。
可給樂樂高興壞了。
“父王,這麼說,孩兒的辦法可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