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氣得一腳踢開包袱,自入仕途到落難,他身邊一直都有人伺候。
以前是一大家子,後來死的死,走的走,這幾年就剩下兒媳婦和次子,日子雖說苦些卻一樣有人照料著他。
足足一個時辰過去了,他們還沒回來,他幾時試過這樣孤立無援?
一塊雞屁股從天而降,恰好就落在他腳邊。
他抬起頭,隻見對麵酒樓上坐著身穿戎裝的漢子正在大快朵頤,那雞屁股大概是他隨手扔下的。
他餓得實在厲害,對著那雞屁股吞咽著口水,隨即呸了一聲,在蕭王府裡吃的都是最好的肉,雞屁股怎麼敢端上來給他?
他心頭不由得淒愴起來,想他這輩子曾經極儘尊榮,如今卻落魄得不如個乞丐,連一塊臟兮兮的雞屁股都想撿起來吃。
他撿起包袱慢慢地起身往前走,進了一家當鋪。
但是包袱裡全部都是破爛,那綢子也是多年前的,不知道打過多少補丁,朝奉的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老頭,你這些破爛便是白送我,我也不要,走走走,別妨礙我做生意。”
溫福林一咬牙,指著自己身上的新衣裳,“我這是昨日剛買的成衣,你瞧瞧,能當多少?”
朝奉隻瞧了一眼,便豎起五根手指頭,“五十文。”
溫福林氣得嘴巴都歪了,“我這才穿了一天,我花了一兩銀子買的。”
朝奉道:“五十文是便宜些,但你贖回去也便宜啊,再說,你能不能贖回去還不一定呢,你不贖當,我回頭也隻能賣個百文錢,賺你那幾十文,這買賣我還看不上呢。”
被朝奉這麼一頓奚落,魏福林抱著包袱轉身便出去,五十文錢,他餓死也不會當的,受他這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