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這時,袁征開著車子,前來接他們。
劉詩琦臉色微紅,連忙放開林霄的手臂。
二人上車,隨後離開了這裡。
......
很快。
林霄三人,就到了附近的鬨市區。
這個地方離福利院不遠,走路最多也就二十分鐘。
不過,對於曾經的林霄和劉詩琦來說,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
因為在福利院與這個鬨市區之間,有一片居民區。
那片居民區,被稱之為富人區。
房間極高,能住進去的,自然也是非富即貴。
這道富人區,就像是一道鴻溝天塹一樣,將福利院以及福利院周圍的人,完全跟那繁華鬨市區隔絕開來。
“哥,這邊的衣服,都太貴了啊!”
劉詩琦下車以後,看著前麵的繁華景象,心中有些怯懦。
對於劉詩琦來說,跳蚤市場那種路邊攤賣衣服的,才是她的選擇。
“你怎麼總覺得,你哥很窮一樣?”
林霄有些無奈,看著劉詩琦問道。
“我沒有......”
“就是......我穿太貴的衣服,會有些不自在。”
劉詩琦轉頭看了看眼前的各種霓虹燈,還是有些不自信。
“咳......”
林霄聽到這裡,也是有人忍俊不禁。
其實,他曾經,也跟劉詩琦抱著一樣的想法。
所以,與其說林霄不在乎外表穿著,實際上是因為,他從未習慣那種生活。
平日裡都穿著便宜地攤貨,最貴也不過剛剛過百,猛一下換幾千幾萬的,換做誰都會不習慣的。
“多穿幾次,就習慣了。”
“明天你們要去一個非常重要的場合,可不能給哥丟了麵子。”
林霄看著劉詩琦,故意板著臉說道。
“啊,這樣嗎?”
“那......那好吧。”
劉詩琦聽到這裡,連忙點了點頭。
畢竟,她自己倒是無所謂,可若是跟林霄有關係的事情,她肯定會十分認真的對待。
林霄沒再說什麼,邁步往前走。
其實對於劉詩琦,他一直都是比較心疼的。
小時候,就把林霄當做親人和依賴,跟林霄相依為命,每天相伴著成長。
可後來林霄離開福利院去往兵中,那就像拋棄了劉詩琦差不多。
被自己最信任,最依賴的人拋棄,換做誰都會無比難受吧?
所以對於劉詩琦,林霄是發自內心的,想好好彌補她一下。
“好熱鬨啊,晚上還這麼熱鬨。”
“他們不用睡覺,第二天不用上班的麼......”
劉詩琦緊緊跟著林霄的步伐,眼睛四處張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