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也實在,直接說她一沒嗓子二沒長相的做什麼歌手,她就是單純喜歡港城的男明星,覺得人家有範兒,買專輯門票就是為了支持他們,反正她有錢,她樂意買就買。
這話給爸爸氣到了!
一怒之下就把她貼的海報撕了。
CD也踩碎了!
“梁文麗,你是不是抽風啊!人家認識你是誰啊!拿你老子辛苦炒菜的錢出去支持陌生人,你是不是忘了以前幫你媽起早貪黑和麵賣早點包子的日子了!”
大姐被罵的說不出話來,在家哭了好幾天。
爸爸一看她哭了也後悔,轉頭還托人去港城買了新專輯,特意買的親筆簽名的,拿到家小心翼翼的敲大姐的房門,“麗啊,爸錯了啊,那啥歌碟我給你買新的了,簽名的呢,我打聽了,下個月你得意的那個男明星還要在京中體育館開演唱會,這回爸找熟人去給你買票,咱坐第一排,那看真亮的,保證讓你連那明星臉上的褶子都能瞅清楚,麗啊,開門,快......”
大姐開門接過了新CD,低著頭說謝謝爸,演唱會她就不看了。
爸爸以為大姐在置氣,還是花錢買了演唱會門票,大姐卻真的沒去,連同那本親筆簽名的CD,封存到了她的書桌抽屜裡,出嫁了都沒帶走,殼子都沒開,一回沒聽過。
這件事爸爸一提起來還是愧疚。
他那時候隻是萬元戶,做夢都沒想到會在千禧年晉升到百萬富豪行列。
喝多了說起這事兒,爸爸也默默擦淚,認為自己把大姐唯一的愛好給扼殺了,口頭禪變成也不是啥大事兒嘛,孩子願意買就去買唄,買點掛曆畫聽點歌有啥的,大麗本份,就做這麼點不算出格的出格事兒,還被我給攪合了,哎呀,我不是好爹啊。
大姐反倒放下了,她認為過去就過去了,爸爸也是為了她好,她沒啥資格去記仇。
聽到爸爸自責,她還會去勸慰爸爸,直說是自己年輕時不懂事。
雖然外麵都說我們家是暴發戶,但大姐認為,暴發戶是一夜暴富,遷房占地那種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