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名曾經的班文藝委員,隻能規規矩矩的學習,課外活動一概不敢參加。
運動會想上不?
想。
鉛球我一扔,胳膊閃了!
差點把自己腳麵砸了。
換跑步。
在臨海體育隊我跑過三千米,最好成績是十二分五十秒。
鎮遠山小學運動會拿個第一不是玩一樣?
誰成想,我一就位,老師的發令搶不好使了!
半晌打不著。
體育老師急中生智,嘴上啪了聲!
我庫庫撂啊,眼瞅著要到終點了,前麵都拉線了,好死不死的我岔氣兒了!
就這第二名還跟我差很大一截呢,我掐著腰走到終點都能得第一。
驚喜來了!
不知道誰家狼狗沒看住衝進了小學操場,奔著我叫著狂跑!
師生們四散而逃,我怕被咬,就朝教室躲,最終成績無效。
這都不是最鬨心的,鬨心的是我上了初中,因為身高太出眾,班主任又很看重我,一定要我選個項目,初一時我總怕發生小學運動會的事兒,就拒絕了,在場邊就喊喊加油。
初二了老師還是建議我上。
“沈梁,我們是一個班集體,你要有集體榮譽感啊。”
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