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2章
箱子蓋掀開手電光照射進去,金光大起,耀眼奪目。
“大黃魚?”
箱子裡麵整齊擺放的,全都是十兩一根的金條,俗稱大黃魚。
陸飛拿起一根掂了掂,分量十足。
背麵有孫中山先生肖像、布圖與“中央造幣廠”的圖標。
正麵戳記金條的編號,成色以及金條的重量。
這是標準的民國中央造幣廠的十兩大黃魚無疑了。
民國初年,世界各國已經開始采取金本位製度,黃金交易頻繁,而魔都金市的黃金交易量僅次於倫敦和紐約,是世界第三大金市。
1935年,國民政-府實施的法幣政策中規定,凡持有黃金、白銀現貨者應向國家銀行兌換法幣。
抗戰初期國民政-府的黃金政策,不外乎收兌黃金以防止黃金外流、充實法幣準備和抑製通貨膨脹。
抗戰後期采取的是拋售黃金與黃金儲蓄並用政策,以穩定幣製。
內戰時期則由於通貨急劇膨脹,被迫再度鑄造金條。
抗戰進入尾聲之際,因黃金儲蓄到期,內遷的中央造幣廠特彆在重慶租用廠房,把從美國進口的400盎司大金磚冷軋切割,改製成小金條。
中央造幣廠鑄造的金條,簡稱為“廠條”。
這些是民國政府中央造幣廠於45年至49年間鑄造的,用於黃金儲蓄存款到期兌付和戰時臨時軍餉,一般分彆鑄有10兩、5兩、1兩、半兩。
其中一兩重的金條稱為“小黃魚”,十兩重的稱為“大黃魚”。
每枚正麵打有確切重量、成色及數量編號,背麵打有民國財政部“孫中山”“布徽”圖案或“中央造幣廠造”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