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想說五十兩就五十兩吧,贖孩子又不是買塊肉,沒多沒少的,孩子弄回去最重要。
那吳三鬆口了,“二十五兩也太少了!還不夠我的本錢!難不成我做賠本買賣?”
裴楓道,“那給你加三兩。”
“你當我這菜市場呢!三兩夠乾嘛的,怎麼的也得加五兩。”
裴楓還想再討價還價,趙錦兒道,“三十兩就三十兩吧。喏,這是錢,你點一點,孩子給我。”
吳三跟裴楓掰扯到現在,沒想到這個小娘們才是掏錢的人。
接過銀子,當即有些後悔賣便宜了。
但話已經說出口,總不好再加。
“行行行,給你們吧,這孩子鬨人得很,我也懶得再伺候了,否則怎麼也不能三十兩給你們。下回再要孩子,還來照顧我生意哈!”
照顧個屁!
趙錦兒幾乎是奪回孩子,就沒理會他了。
好在她這段時間跑了不少大院,各家封的診金都不少。
少則一二兩,多則三五十兩,不止把一路上的盤纏掙回來了,還存了點錢。
三十兩對她來說,也不算什麼。
能把大雙買回來,就夠了。
秦慕修從牙郎手裡要來賣身契,道,“趕明兒確實有個忙要你幫。”
牙郎一聽有生意,笑道,“什麼忙,我吳三辦事最是牢靠,小公子把事兒交給我,管保滿意。”
秦慕修就將他拉到一旁,“你買的這家,還有個孩子,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