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幾個走了之後,尚紅梅開始數落老太太:“二姨,再怎麼著你也不能偷啊。”
老太太當時就哭了:“我一輩子也沒偷過,在窮的時候都沒偷過,我實在是被逼的沒辦法,人心換不來人心啊。”
“我跟董令新結婚十年,十年的夫妻,我們同吃同住同睡一張床,她防我就跟防賊的似的。”
“我晚上要給他洗腳捏腿,還要陪他睡,白天要洗衣做飯一日三餐打掃屋子,作為妻子這些我都應該做的,可他說什麼?”
“他說,到底是二婚夫妻,得防著!”
“他說二婚夫妻就是不親,沒有原配像一家人,他說工資是他的,我是不拿一分錢的,他管我吃管我住也可以,但是我的親戚,包括我的親孫子他都不會管。”
“我就這麼一個孫子。從小餓的跟小蘿卜頭似的。”
“梅梅啊,二姨我這輩子做的最錯的一件事就是和他結婚,我早知道我就帶著我孫子四處流浪,給人打零工,我四十多歲的年紀,也能養活我的孫子啊。”
“這不,孩子十歲了,都上小學四年級了。他不給孩子學費。”
“我實在沒辦法,我就一不做二不休,把家裡放著的五萬塊錢拿走了,給我孫子交了四年的學費和生活費,我已經算好了,你表弟再過三年也就出來了。”
“我原本想著,我給孩子繳了生活費學費我就去自首。”
“可你知道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怎麼跟我說?他說我和老頭子結婚十年,老頭子的工資有我一半,我最起碼能拿到四十萬。他還說,自己拿自己家的錢不叫偷。”
“我就尋思著,我也不犯法,我心裡咽不下這口氣,就一直告他們,反正他們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二姨,你是不犯法可名聲不好聽啊,他們以後要是再來找怎麼辦?”尚紅梅愁的慌。
頓了頓,尚紅梅乾脆說到:“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