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興奮,因為她覺得自己挑起話題輿論來,很有成就感。
這也是為什麼陳琳忽然就想讓陳歌去參加老鄉會的原因。
老鄉會從縣城來金陵上學的同學不少,光是自己班級裡的就有四五個呢。
他們可能不認識陳歌,但絕對都聽說過陳歌兩個字。
把他帶去,肯定能引起很好的聚會效果。
光看此刻群裡都炸毛了就知道了。
李詩函:“我們兩個高中時候關係很好麼?我怎麼忘了?嗬嗬......”
陳琳快速打字:“哎吆,在你們江南大學找了個帥氣的男朋友之後,就把前男友給忘了麼?”
李詩函:“滾一邊去,什麼前男友,我看不如這樣,讓他也來吧,正好都見見,反正是老鄉!”
“好的!”
陳琳又看向陳歌道:“陳歌,大家都想見見你,特彆是詩函,她也想見見你,晚上既然你有空,那就去吧,大不了AA的錢,我替你拿就是了!”
陳歌想說自己不想去的。
說實話,初高中,自己的朋友很少很少的。
去了也不知道跟人家聊啥。
但現在,陳琳一這樣說,陳歌都不好意思拒絕了。
“那好吧,晚上過去!”
陳歌點點頭。
陳琳把聚會地址告訴了陳歌之後,就離開了。
“還真是巧啊,陳琳居然跑到自己剛建的學校當老師了!”
撓了撓頭,陳歌有些無奈的說道。
他還正準備逛逛,但被陳琳這一通聊,也讓陳歌沒興致了。
正好中午了,肚子也餓了,陳歌乾脆就走了出來。
與此同時,學校門口,正有三個衣著破爛的小孩站著,看上去也就四五歲,直勾勾的朝裡麵望著。
“哥,這就是學校了麼?怎麼跟薔薇姐說的不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