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我不是奸臣 令狐蒜 3055 字 3天前

“大人這是要刑訊逼供嘛?”一旁的段天德立即譏諷道。

“你?”吳知縣見到了這個時候段天德還要跟自己唱反調,就差破口大罵了。

案件到了這個關鍵時刻,只要長了腦子就能明白這案子很有可能是顧二公子所為,不過段天德不管,因為若顧二公子是兇手,那渾身是傷的張老大是誰?

事到如今,段天德不惜與吳知縣撕破臉也要將這案子的水徹底攪渾,只要不用刑,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就無法定顧二公子的罪,那他段天德就能全身而退。

“死到臨頭你還嘴硬,那我就讓你這人面獸心的傢伙心服口服。”李煥說完轉身對吳知縣稟報道:“大人,無需上刑,我自有證據讓他低頭認罪。”

吳知縣聞言這才強壓心頭怒火,對李煥吩咐道:“好,速速把證據呈上來。”

“顧公子當日殺人之後腳上沾滿血跡,登船之時剛好在這漁夫的船上留下一雙血腳印,如今血跡雖干可腳印尚存,顧二公子可敢到漁夫船上一試,看一看你的腳與那船上的腳印是否一致。”李煥對着顧澤逼問道。

“我......我不去”面對李煥的逼問,顧澤這才慌了神,嘴裡斷斷續續說道。

“來人啊,給我把他架出去,看看他的腳印是否相符。”吳知縣立即喝道。

吳知縣的話彷彿壓垮沉船的最後一根稻草,到了如此絕境,顧澤整個人終於崩潰了,嘴裡大喊道:“不錯,人是我殺的,可他該死,該死。同樣是兒子,為什麼這顧家的財產只能由他說了算,我不過是問他要八千兩救命的銀子,可他就是不肯,可他就是不肯,我是被逼的......”

隨着顧澤親口承認,轟動整個太和城的殺人案終於告一段落,顧澤被當場收監,吳知縣給他判了一個斬立決,只等皇帝勾決之後就可秋後問斬。

當然摸魚二人組王朗和段天德也沒好下場,因為偽造證據,刑訊逼供等一系列罪狀,王朗被打二十大板后清理出捕快隊伍,與李煥當日的二十大板不同,王朗這板子可是實打實的打在屁股上。

為了兌現早上的諾言,李煥搬了一把椅子守在現場,頂頭上司親自監督,衙役們可絲毫不敢放水,打完之後王朗的屁股皮都沒破,可裡頭的骨頭卻成了豆腐渣,就算不死下半輩子恐怕也站不起來了。

而段天德身為朝廷命官,吳知縣無權私自處理,最後寫了一封文書遞交到臬司衙門,段天德最後落了個丟官罷職的下場。

有人倒霉自然就有人發達,李煥因為破案有功不但坐穩了捕頭之位,更是抱緊了吳知縣這條大腿,有了吳知縣這條大腿,太和縣衙門的大小屬吏莫不對他禮讓三分。

至於吳知縣那收穫可就更大了,藉著此案的東風,吳知縣開始對整個太和縣衙門進行了一次大清理,迅速填補了段天德留下的權力真空,自此吳知縣這個縣太爺的腰杆子才終於硬了起來。

等到風波平息之後,眾人這才慢慢回過味來,吳知縣這是藉著這案子挖了一個巨坑就等着段天德和王朗往裡面跳呢,至於吳知縣為何會提前挖這個坑,還得從李煥那一次深夜拜訪說起。

話說李煥深夜拿到確鑿證據后並未在家枯等天明,而是趁着夜色來到吳知縣的后衙,跟吳知縣詳細敘述了案情,之後更是向吳知縣說明了王朗所謂的破案不過是找了個替死鬼而已。

在吳知縣看來,如果此刻李煥沒能破案,那對段天德和王朗的摸魚大不了睜隻眼閉隻眼,畢竟轄地內發生了如此惡性案件,總得對上峰有個交代不是。

可如今李煥已然破了這案子,那這事就得兩說了,段天德和王朗敢摸魚這不就是把刀遞到吳知縣手裡了嘛?

自打上任以來,吳知縣可沒少在段天德那裡吃癟,雖然是名義上的一把手,可這一把手當得的窩囊之極,如今有了這麼好一機會,豈會白白放過?

李煥立即跟吳知縣提出了一個請君入甕的法子,吳知縣聽完不禁大呼內行,最後在兩人的配合下將段天德和王朗裝了進去。

經此一案,太和縣形勢突變,算是徹底變了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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